财联社2月29日电,财联社记者今日从可靠渠道获悉,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科技厅三部门近日发布《关于对氢能车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的通知》,自2024年3月1日起,对本省高速公路安装ETC套装设备的氢能车辆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试行2年,到期后再根据执行情况适时调整。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积极落实该政策文件的执行细节。(财联社记者 崔晓丽 方彦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