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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里,有一位自称“爱国博主”者,长时间用近百条内容专门举报、投诉和起诉作家莫言,这两天,他更是来到北京,先去法院递上诉状,第二天,又上检察院要求对莫言提起公诉,在引发广泛关注后,知名媒体胡锡进对其进行严厉批判后,此人又于第一时间宣布:我要将胡锡进一块起诉了!

此人从莫言的书中,以及网上流传的言论中,寻词摘句了20余条,以此脱离了上下文和全书整体内容的“罪证”宣称莫言“抹黑先烈”“美化日军”,而胡锡进则如此评论道:

“起诉者是瞄上了互联网上的民粹资源,觉得这样找莫言的麻烦,给他扣‘侮辱先烈’的帽子“很安全”,别管收益多少,都能“只赚不赔””。

“打出‘爱国’‘正能量’的旗号,逐渐形成了一种破坏社会和谐与多元的戾气。像莫言的这个起诉者,完全是在扣帽子,断章取义;又一次打开互联网上恶意构陷的边界和想象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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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衷于搞对立,以此吸引眼球,刷流量和存在感,形成了对“政治不正确”的某种定义权。动辄以‘民意’自居。已经对我们社会的现实产生了负面影响。那些声音常常不光是就事论事的批评,而会同时扣政治帽子;你可以不喜欢莫言的风格,嘲他骂他,但指控他‘侮辱革命先烈’‘美化日军’,这就是扣政治帽子。坚决反对!”

看到老胡的批判后,这位起诉莫言者立即宣布:“我决定走法律程序,起诉胡锡进!”;“用法律为所有爱国人民讨回公道”“凭什么要被胡锡进之流诋毁污蔑是‘民粹’‘网络戾气’?”

此人在起举报、起诉莫言期间,也是多次高调宣称:“我依法行事,起诉莫言”;“我相信法律”;“我是尊重法律,依法治国,文明手段”;“我们爱国人民一直遵纪守法、依法行事”;“起诉是依法行事。所以不管胡锡进和莫言势力多大,都必须依法行事,遵守国家法律。一切让法律和事实来说话。所以,我谁也不怕,相信国家,相信法律!”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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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对于这样一个满嘴都是“法律、法治”的起诉者,我们也不能只看其一时一地之词,还应观察他过往都说了些什么,不妨看一下他的过往言论:

一、“莫言的拥趸们:支持莫桑,莫桑最伟大,莫桑说真话,我们的故乡日本是天堂”。

二、“……我批评的人,都是背弃祖国跪拜美日的人,他们已经认贼作父为虎作伥不配为人。(我)何来人身攻击?”

三、“莫言,若你能幡然悔悟,向祖国和人民认错忏悔致歉,自己主动退党,退出作家队伍,退出教授队伍,我便不再打击你。若你依旧冥顽不灵负隅顽抗,我必然会不停举报你,打击你,直到你恶有恶报为止!……”

四、“希望莫言五年内被惩罚,不要把我这个善良老实人,长这么大都不敢杀鸡的人,逼成暴力之人”。

五、“如果我依法投诉举报五年,莫言还逍遥法外,我会考虑用暴力手段,反击世界的扭曲……”

六、“我会依法投诉举报莫言五年,但若五年,莫言依旧逍遥法外,没被处理,这个世界依旧混乱扭曲。到时,我会考虑用暴力手段惩罚莫言。因为当用法律得不到正义公平公正,只能被迫选择使用暴力去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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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我举报:怀疑莫言是文化间谍……”

八、“如今中国是不是需要一场战争来再次立威?……”

九、“文艺界,需要一场整风。那些跪拜美日的作家导演,都要惩治”。

十、“中日友好就是一种讽刺,鬼子依旧是鬼子”

十一、“我总是很同情西方人,在如今科学时代,还信神。这是野蛮还是文明?……谁更智慧,还用辩论么?”

十二、“关于反腐,建议制定法律:贪腐10万元及其以上者,全部死刑”。

十三、“看吧,汉奸们终于攻击人民非法爱国了”。

十四、“要是我是管理者,汉奸都要杀光,一只不留”。

十五、“ U型锁打汉奸,没毛病,汉奸才是畸形生物”。

十六、“我是一个爱国者,如何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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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起诉前,此人就对莫言进行个人式的“未审先判”,辱骂莫言是“莫桑、文化间谍”及汉奸、走狗等语;见没有掀起多大风浪后,此人玩起了所谓“依法行事”的起诉把戏,此时,他便无数次地将“法律、法治”玩转于嘴上了。

可是,看看他此前这些言论,难道不正是胡锡进所评中的“充满戾气”吗?

比如,此人竟然创造出一个可笑的新词“非法爱国”,且不允许他人对此攻击——这不就是“U型锁暴力”的新式表达吗?怪不得他还会说出“ U型锁没毛病”了!

此人还高叫“中国需要一场战争来再次立威”——我们的国家热爱和平,决不是随便拿战争去“立威”的国度,我们是保护和平、保卫人民,维护世界安宁。在这些人眼中,战争,不过是让国家立下威风而已,这是多么地浅薄、无知与可悲啊!

还有,此人动不动就是叫嚣着“全部杀光、一个不留”,貌似深得民心,大有群众支持基础,但显然,这样的表达及思维,决不是什么“法治思维”,而更是渐逝不远的那段可悲历史的“阴魂不散”——如此“文攻武卫”之形象,多么的似曾相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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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于莫言,此人并非只是口头上的辱骂,更有了多次的暴力威胁言论——“告不倒莫言,我就使用暴力”!天哪,这就是此人口中喊得震天响的“法律与法治”吗?难怪,他会创造出“非法爱国”的字眼。

文攻斗不倒对手,那我就要“暴力”相向,这显然是“武斗”了吧——“文攻武卫”这个词,原来,并没有被丢进故纸堆里,而是一直阴云笼罩在我们的头上!

当然,对于包括莫言在内的所有人,不管你是作家,还是其他名人,或是贩夫走卒的普通人,当然都要遵守法律,决不能做违法抹黑先烈,以及“为侵略唱赞歌”的事,这显然已有刑法、爱国教育法、先烈保护法等予以规范与惩戒。

但显然,决不能像那位起诉者这样,自我幻化为“法律与法治的代言人”,个人就可以自我决定“对莫言使用暴力”——这岂不是跟“打着红旗反红旗”一样的逻辑:“打着法治的名义反法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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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此类“个人代表、代替法律”,进行所谓的“替天行道”之思想,或许能在《水浒传》这样的小说中演义,得到人们的追捧,但是,如果还能公然叫嚣并行之于法治、文明的社会中,那显然就是一种无法无天的“人斗人的社会”了——这样的场景,难道不是记忆犹新、没齿难忘吗?

莫言们创作文学作品,有其独特的创作规律与艺术特点,我们当然首先应以“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态度对待文学;其次,对于作家及作品中表达的政治立场、思想立场、艺术立场,当然可以见人见智的评论、批评或批判,甚至像起诉者这样“走法律程序”,亦无不可,这也是我们的舆论环境更为宽松与宽容的一种体现。

但是,像这位起诉者这样,却并不具备起诉本体资格之下,硬要专门去上京城法院起诉;此计不成,再去检察院,要求进行公诉,貌似是其口中的“依法行事”,但是,此人却将“全部杀光,一个不留”“告不倒,就用暴力”的言论,公开进行宣扬和威胁,法律、法治也不过是其此一时彼一时为我所需、为我所用的“工具”罢了!

所以,再回看胡锡进对于此人的评价,似乎不仅贴切,甚至还可以说尚未完全到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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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些高喊“爱国无罪”、支持“非法爱国”的奇葩群体,如今茂盛且野蛮地生长着,其实,胡锡进也不应过于惊讶吧?——想想老胡此前的言论,难道你不也是这类民粹土壤形成中,曾经于其上“拉屎撒尿”的施肥者之一吗?

一个在“墙头上乱扔飞盘”的玩火者,最终,被自己助力玩大的群体揪着头发打,甚至成了他们所谓以法起诉的对象,而胡锡进现在还假模假样的质问:“何以民粹至此?”,难道,你们不比我们更清楚吗?

早有殷鉴不远的历史证明:如此乌合之众的民粹群体形成与坐大,终将会把包括“墙头草”的胡锡进们,也必然包括这些所谓“爱国无罪的非法爱国者”自己,在没有了真正对于法律的自觉遵守,没有了对于法治文明的全民信仰之下,无法无天的“文攻武卫”式内讧、内斗,将会令所有人沦入“雪崩之下,无人幸免”的可悲境地!

如果这样的人还能兴风作浪,更能跟随者众,那只能说明,你们真的配得上,那样的苦难与悲剧了!【原创评论:瑜说还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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