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可以引起公众关注,提高事件的曝光度,从而可能促使相关部门或法院重新审视案件情况。

《中国经营报》的报道就引发了广泛关注,这表明媒体的报道对于推动事件进展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如果媒体不报道,女企业家讨债深陷寻衅滋事罪事件或将石沉大海。

媒体,特别是有影响力的官方媒体的报道,往往会被公众所接受和讨论。在这个案例中,有关女企业家讨债的信息,如被以寻衅滋事罪被批捕等细节,通过媒体的广泛报道,使得更多人了解到了案件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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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公众的关注和讨论,有助于形成舆论压力,促使相关部门或法院对此案进行更加深入的调查和审理。

说到这里想到一个问题,为什么很多事情非要等到媒体报道了才去解决,为什么非要等到当事人无法解决问题,进而选择“制造甚至激化矛盾”时,不愿意解决问题的一方才站出来表明态度。

关于这一点,确实不便展开说,也就只能寄希望于官方媒体们多向《中国经营报》学习,向这位敢于深挖、报道的记者学习。

可转过头来再看,如今网络这么发达,真正敢于直面敏感新闻的媒体,真的不多。

究其原因,对敏感新闻的回避,并非纯粹出于个体行为,而是受到总体性文化语境的影响,再者是在报道中如果核心信息供给不及时,就可能无法满足公众的即时需求,进而影响其公信力和影响力。

在这种情况下,“无负面不新闻”的流量法则已经没有用了,只能转向一些鸡毛蒜皮有争议的小事,借此来提升热度,博得知名度。

像上海的看看新闻从江西崇义县低彩礼倡议中“挖掘”出来的“3.9万以内彩礼子女优先入学”就是例子。人家的倡议中有很多福利,但他们偏偏挖出一条最有争议的,为的就是热度和流量。

在新媒体时代,尽管信息传播呈现出碎片化、去中心化的特点,但主流媒体仍然需要增强传播主流价值的社会责任,其核心价值在于帮助揭露事件、解决矛盾,这不仅体现了媒体的核心竞争力,也是媒体发展的原始动力,同时还肩负着引导社会舆论的重要责任。

当今的新闻体裁众多、读者获取资讯的途径广泛,媒体更应该通过提供问题线索和直接证据等,参与到问题的曝光和解决过程中,这种揭露性报道,才能充分发挥其社会责任。

当然,媒体在揭露和解决矛盾方面的作用,不仅限于直接的事件曝光。它还包括对社会现象和问题的深度挖掘,以及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新闻,就是把别人不想让你知道坏事告诉大众,让舆论监督;媒体,就是是社会的良心,真正的新闻人应该用笔尖和镜头捍卫真相和公正。

新闻媒体的核心价值在于通过揭露真相、引导舆论、传播主流价值观等多种形式,帮助社会解决矛盾,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