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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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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徐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黄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被害人邓某某的丈夫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黄某某便对邓某某谎称其“有关系”,可以为被害人邓某某的丈夫办理取保候审。在取得邓某某信任后,诈骗邓某某钱财40000元。随后,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将诈骗得来的40000元用于个人日常花销。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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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谎称帮忙“跑关系”能免去牢狱之灾的诈骗案件屡见不鲜,诈骗分子往往抓住了被害人迷信“法外特权”和“暗箱操作”的心理,大肆行骗。当事人及家属在表达合理诉求、争取合法权益时,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要寄希望于托关系、走后门,以防“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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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徐闻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