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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在问政四川平台留言反映:本单元楼位于金城镇文化路龙凤苑,属于1栋三单元,本单元楼顶被住户占用违建进行经营出租,忘有关部门出面处理,解决本单元楼顶占用问题,对违建的地方予以拆除,对租房行为予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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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仪陇县金城镇人民政府 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07 17:41

尊敬的女士:您好!您反映的文化路龙凤苑1栋3单元楼顶搭建问题已收悉。经金城镇人民政府调查后,现回复如下:经城管办工作干部核实,实为邻里纠纷。经与您本人沟通在假期结束后联合禹宫社区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协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仪陇县金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7日

来源:问政四川、网友、网络

崛起南充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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