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天空中飘着雪花,但寒冷的天气抵挡不住家属感恩的心,当事人陈某儿子金晓华手持“感谢信”等待出警未归的办案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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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7时18分,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110转警:在汉江路北段红十字医院门前发生一起行人被电动车撞伤的交通事故。民警赶到现场时,发现肇事车辆已逃逸,现场无视频监控,当时天气寒冷、夜幕降临,路上行人稀少,没有取得任何线索。办案民警不畏艰辛,按照受伤人员陈某描述的肇事车辆及人员衣着特征,调取案发现场周边监控。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发现了衣着和肇事车辆外部特征完全符合的刘某。刘某对交通肇事逃逸矢口否认,民警对其耐心宣讲法律法规,在证据面前不得不如实供述了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事后民警进行了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同时对肇事逃逸人员刘某进行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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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此,民警告诫:如遇交通事故,驾驶员应在第一时间向警方报案,积极主动抢救伤者。不要心存侥幸逃离现场,那你等来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