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7月14日凌晨4时左右,新疆军区政治保卫处接到报告:天池景区附近的某保密单位招待所发生一起特大杀人纵火案,罪犯将汽油瓶扔进了该单位后勤处长谭某单身宿舍的窗户,导致谭某的宿舍一片火海,睡在屋里的谭某和他的孩子被烧成全身重度烧伤,两人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新疆军区保卫处和兰州军区政治保卫部和总政保卫部迅速做出部署,由主管侦查工作的领导带领侦查技术人员火速在新疆军区副政委雷星平同志的亲自带队下赶往现场,同时通知案发地所在的阜康市公安局,请求协助侦查破案。

在接到军方的协助请求后,阜康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由分管刑侦的张副局长、刑警大队张大队长抽调精干警力于案发后两个小时就先于军方政治保卫部门的同行们赶到现场。在军方保卫部的人员赶到后,军地双方就地在22时成立7.14特大杀人纵火案专案组,由雷星平亲任组长、阜康市公安局张副局长等人为副组长,连夜对本案进行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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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星平

23时左右,现场勘查由新疆军区保卫处干事蒋光林的主持下有条不紊地展开:中心现场位于某保密单位招待所一楼谭某的单身宿舍内,该宿舍南墙的窗玻璃上有三个不同直径的破洞,地面上散落着玻璃碎片。虽然阜康市公安局在案发后两个小时就已经抵达现场并将现场保护起来,但因为救火和救人的缘故,现场还是遭到了极为严重的破坏。但是经过艰苦细致的现场勘查,还是发现了如下有价值的物证:

现场寻获的玻璃碎片除了玻璃窗的碎片外被拼合成了“三台”老窖白酒玻璃瓶、可口可乐“女士”玻璃瓶和“天山”牌啤酒玻璃瓶各一只,瓶壁内有明显的汽油残留,六截用于塞瓶口的树枝,引火用的布条一截以及两枚残缺模糊的足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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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老窖白酒玻璃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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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口可乐“女士”玻璃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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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牌啤酒瓶标

经勘查分析,该保密单位四周有围墙,东门和西门为唯二的两个出入口,门口均有哨兵站岗,虽然围墙的少数地方可以攀越,但不了解内情的人员是绝难找到的。所以此案的案犯懂得汽油燃烧知识,有接触汽油的条件,且体能较好;和死者谭某在生活上或者在工作上有较大矛盾的内部人员所为,不过也不能排除外部和内部人员勾结作案的可能。

为此,专案组决定兵分两路,内外结合,内部调查以兰州军区政治保卫部和新疆军区保卫处为主,以案发当天进出该保密单位的内部或外部人员为排查重点,进行定时、定位的一一核实,查访有作案时间、作案动机和作案条件的人员;外部调查以阜康市公安局为主,重点以与死者谭某相识的社会人员进行摸排,广泛物建特情耳目开展工作。同时,针对民族分裂分子和民族分裂势力在新疆范围内的活动进行掌握,从中发现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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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的公安民警

同时,专案组还采取了如下措施:

1、以现场足迹为嗅源,利用警犬进行追踪。

2、派出侦查员以中心现场为中心,500米为半径的范围内寻找与现场发现的树枝种类相同、粗细基本一致且新近被砍下的树枝和现场的树枝进行比对。

3、在前述划定半径范围内,以住户、小卖部、饭馆、废品回收站为重点,注意发现与现场装汽油的玻璃瓶类似的酒瓶和饮料瓶。

4、在上述范围内的派出所的配合下,以查户口、检查安全为由,对范围内的每个住户进行走访,注意发现与现场引火布条相同的布料。

专案组调来警犬,在现场所在的院内绕来绕去、东闻西嗅,最终把侦查员们引到了该单位后勤处管辖的汽车队驻地附近。然后负责搜索的侦查员们又在汽车队以南约50米的一片柳树林里找到了与现场发现的六截树枝种类相同、粗细相似的新鲜残余柳树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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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犬

此外,专案组在对汽车队人员的查访中还得知:汽车队的车辆平素经常停放在车队外面的公路上过夜,且部分司机嫌麻烦,不对自己车辆的油箱上锁,且车队驻地附近800米范围内居住人员成分鱼龙混杂,因此附近的人员想要获得汽油是十分容易的。

根据以上情况,专案就将排查重点放在汽车队驻队附近800米范围内,公布现场发现的玻璃瓶物证,动员群众进行辨认,提供线索;同时对该区域内与死者有矛盾的人员进行控制和掌握,采取秘密手段获取居民家中与现场发现玻璃瓶相似的玻璃瓶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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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 汽车队驻地

7月17日22时,专案组接到群众举报,称事发保密单位职工袁晓庆家中有“三台”老窖白酒玻璃瓶。针对这一重要线索,专案组迅速调集侦技人员,由兰州军区保卫部侦查技术处崔长英处长和新疆军区保卫处杜利明处长亲自带队赶到袁晓庆家(袁晓庆家位于柳树林约30米),以查户口为名进入室内,然后默契分工:由杜处长带人将袁晓庆夫妻和孩子带到邻居家的屋内问话来拖延时间,由崔处长带队对袁晓庆的屋子进行搜查。搜查了30分钟后终于在袁晓庆屋的杂物堆里找到与现场引火布条相同的布条,又在废水坑里捞出了和现场发现的盛放汽油的玻璃瓶种类相同的“三台”老窖白酒玻璃瓶、可口可乐“女士”玻璃瓶和“天山”牌啤酒玻璃瓶。

为此,崔长英处长下令将这些获取物以及袁晓庆家的全部刀具送检。同时对袁晓庆和死者谭某的关系进行调查,同时派人对袁晓庆一家进行控制。

鉴定结果很快就出来了:袁晓庆家中的布条和在火场发现的引火布条可以作同一认定;塞住瓶口的柳树枝上的砍口痕迹可以认定系袁晓庆家的一把菜刀砍切形成的。

通过对袁晓庆社会关系的调查,专案组得知:袁晓庆曾经在少林寺学过两年武功后入伍,曾经在新疆军区组织的越野、武术、障碍等军事比武中多次获得第一名的军事尖子,由于他敢做肯干,被死者谭某看中,许诺将他调入某保卫单位后勤部门,还将后勤部门的一间住房让给袁晓庆暂住,袁晓庆借此在这间房里结了婚,因此对死者谭某一度是感恩戴德。

但很快由于袁晓庆在原部队表现不好,和战友关系紧张,甚至还多次对与他有矛盾的战友发生肢体冲突,还打伤了人,于是谭某打消了调袁晓庆进自己所在的后勤部门的念头,并要求袁晓庆从后勤部门的住房里搬走,因此袁晓庆对谭某怀恨在心,曾经多次扬言要“搞掉”谭某。

至此,专案组认为袁晓庆有重大作案嫌疑,于7月18日将袁晓庆拘留审查,面对审讯,袁晓庆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原来,谭某将后勤部的住房借给袁晓庆住的时候曾有约定,因为是暂住,因此不许他对房屋的结构进行任何改动。但是妻子几次抱怨住房太小,便私自在住房的旁边加盖了一间小房子。再加上自己因为表现不好而破灭了调入某保卫单位后勤部门的希望,也让谭某彻底恼了他。谭某要求袁晓庆夫妻限期将私自搭建的“违章建筑”拆除并搬出这间住房,因此袁晓庆对谭某瞬间由感激转为了仇恨,并且起了报复谭某的念头(升米恩斗米仇属于是)。

7月12日夜,袁晓庆从汽车队某辆汽车的油箱内抽取了一些汽油,藏在自家的杂物堆内伺机作案。7月13日,自己的妻子又抱怨谭某要求尽快搬离住房,导致自己今后将要没房子住,故而又将袁晓庆骂了一顿,骂他“无能,不是男人”,袁晓庆恼羞成怒,下了动手的决心。

7月14日凌晨3时左右,袁晓庆起身来到厨房,拿起菜刀来到屋后的柳树林里砍了一根与玻璃瓶瓶口基本粗细一致的柳树枝,回到屋内后又找了一块破旧的窗帘布,将汽油分别倒入四个玻璃瓶内,用柳树枝塞好,然后趁着夜色来到谭某的宿舍南墙后窗户,先将一个汽油玻璃瓶扔进谭某室内,玻璃瓶破裂后里面的汽油流出,然后袁晓庆又将布条点燃扔进室内,将地面上的汽油点燃。紧接着袁晓庆又扔进两个汽油瓶,火势很快就变得猛烈起来,瞬间将整个房间吞没。袁晓庆见火光旺盛,也不再扔最后一个汽油瓶就逃离了现场……

至此,本案历经四天的侦办后告破,袁晓庆因故意杀人罪最终被军事法庭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