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研究中心教授田宏杰女士发表文章,提出国家应该设立“煽动仇恨情绪罪”的新建议说法。她认为,网络暴力行为只是表面症状,根本原因是社会某种对立情绪的长期累积,所以必须从源头上对仇恨言论进行规制。仇恨是煽动起来吗?她在害怕什么?网友建议:增设“专家乱建议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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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女士所谓的“煽动仇恨情绪罪”是什么意思?拜读过她繁复的论述后,可以简单地来理解,就是针对当今网络上有很多人在发表言论的时候总是口无遮拦,将自己放在道德的制高点上,煽动各个阶层的对立仇恨情绪,从而引发冲突,破坏正常的网络环境。她认为应该从在立法层面暴力追究这些人刑事责任的可能性,在司法层面个性化地判断针对每个人动用刑罚的必要性。

在过去和现在,这样的行为是不会受到任何惩罚的,甚至还有人把这种行为当作是“正义”,可是一些过激的言论,也确确实实是引发了不少的网络骂战,激发了各阶层人群的观念冲突。

果单单从这一角度来看,田教授提出的言论可谓有建设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净化网络环境,从源头上减少一些“网络骂战”的发生。但是,从不少网友的讨论中,这条令人耳目一新的“罪名”,还是能看到不少深层次的其他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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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认为,虽然很多网友经常会因为某一件事吵的不可开交,但究其根本,是因为这件事本身就具有一定的争议,网友才会各执己见,只是部分的网友看法比较过激,才会引发所谓的激烈冲突,但可以轻易认为就是“煽动仇恨情绪罪”吗?

从一个简单的例子来看,前段时间有日本游客在旅顺的日俄监狱遗址参观时,时不时发出笑声,就引来了一大批爱国人士的谴责。日本游客的这种行为是非常过分的,网友的言论比较过激也很正常,难道这样的事情,也应该被当作是“煽动仇恨情绪罪”吗?

如果“煽动仇恨情绪罪”都可以通过的话,是不是也应该再增设一个“数典忘宗罪”?甚至有网友直言:田教授的这番话,已经让我生产“仇恨情绪”了,那她是不是应该被判处“煽动仇恨情绪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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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地都设置有抗日战争纪念馆,可不是为了煽动人们的仇恨情绪,而是为了让所有中国人都记住历史,记住伤痛。

我国宪法规定,每一个公民都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力。田宏杰教授呼吁增设的这一法律,是否侵犯了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力呢?这一点也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当然,田宏杰教授的建议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如今在网络上确实存在一部分人在故意煽动仇恨,影响网络环境。而我们作为普通人,必须要时时刻刻地擦亮自己的双眼,懂得辨别真假,千万不能因为别人随随便便的一句话就“上头”,要时刻保持理智!

一位网友评论:仇恨用得着煽动吗?你做的事情对老百姓不得民心,人民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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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部分专家学者,口头上打的旗号是“为国家好”,实际上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代表着既得利益群体维护其自身地位的托词。因此,当有网友提出增设“专家乱建议罪”时,反倒激起广大网友的积极点赞声援。

有网友整理出中国十大胡说八道的专家言论,看看有哪些人,有多奇葩:

第一,张兴海:年轻人要多进厂打工,只有这样才有助于我国制造业的发展,还表示我们不能只考虑个人收入。

第二,许宪春:我国的低收入群体可以通过出租自己闲置的房子,或者是用自己家的车拉活来增加收入。

第三,丁佐宏:让60岁以上的老年人全体再次就业,连75岁以上的老人都被他划分到中年群体了。

第四,陈浩:国内家庭平均的总资产在300万很正常,一个普通家庭分分钟就能够拿出50万现金。

第五,董藩:坚决不能取消预售制度,因为这样的制度可以减少烂尾楼的出现。第六,黄有光:汽油税的价格应该提高十倍。

第七,王福重:农民不要用收割机收麦子,因为这会加重环境的污染。

第八,赵燕菁:不生孩子的年轻人应当受到处罚。

第九,李剑阁:绝对不能提高劳动者的工资,因为廉价劳动力是我国的优势。第十:李文娟:转基因食品绝度安全,大家可以放心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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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田宏杰建议增设“煽动仇恨情绪罪”,是不是应该可以跻身胡说八道专家TOP10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