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男子徐某报警称,他在乐山中心城区张公桥美食街附近的江边,被两名男子尾随并持刀抢劫。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通过调取周边监控,对其活动轨迹进行还原,没有发现徐某反映的情况。经过进一步核查,民警确定徐某提供的居住住址、工作地点均为虚构。随后,民警根据徐某陈述深入调查取证,调查结果与徐某陈述严重不符。

面对民警的质询,徐某露出了紧张的神色,回答问题颠三倒四,难以自圆其说。最终,徐某(男,47岁)对其谎报警情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 违法行为人徐某因谎报案情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110是打击违法犯罪,为群众解危济困的生命线。请大家珍惜有限的社会公共资源和警力资源,依法依规使用110,保障110线路畅通。谎报骚扰110后果很严重。1、拨打110虚报警情《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2、拨打110骚扰、辱骂接警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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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乐山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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