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自从20年前发现自己有了乙肝“大三阳”,在门诊进行口服恩替卡韦抗乙肝病毒(HBV)治疗已有10多年了。15年前由于当时错过了阻断的最佳机会,她的儿子刚一出生就被查出来携带HB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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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小朋友已到了初三,准备升高中,老师说学习成绩很优异,完全可以进重点班。然而刚开学不久,李女士就接到学校通知,告诉她孩子需要体检,并需要在检查的项目中加做乙肝五项。学校为此还给出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是为保证每一个同学都有健康的体魄、更好地完成学业,看看孩子们的身体内有没有对乙肝的抵抗力。如果没有,也可以及早发现进行补救。学校已经约好了一家专业公司给学生体检包括接种乙肝疫苗,并且保证接种后能产生抗体,日后就再也不会被乙肝病毒感染了。

然而,李女士最为担心的是学校并没有说如若检查发现携带了HBV怎么办,倘若消息泄露,被不明真相的师生误读,以讹传讹,孩子势必受到孤立、非议或其他不公正的待遇,自尊心、自信心、学习成绩都会受到不必要的影响。这对一个涉世不深、未成年的懵懂孩子而言,身心的打击受创是不言而喻的。

时至今日,“乙肝威胁论”的魔影一直徘徊不去,被学校或某些别具心机者时不时地祭起来,不知是真不懂,还是另有所图。经过的一番深入交流和沟通,学校最终妥协了,仅做了常规的体检,全部学生都撤掉了乙肝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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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友好肝胆医院肝病专家李永厂表示: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临床可开展乙肝五项检查之后的十几年间,乙肝的“传染”一下子成为恐惧的代词名词,逢招必查,病毒携带者因此长期被拒于各种入学、入职的大门之外。直至2007年,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卫健委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规范入学就业体检项目,明确指出乙肝项目不再用于入学、招生、招聘、招干等用途的体检,乙肝携带者的社会生态环境才逐步得以好转。

为保持公民平等就业的生态环境,目前乙肝的检测项目已经被视为个人隐私,除个别特殊行业如入伍外,凡涉及入学、入职的检测本人或家长都应该理直气壮、毫不犹豫地加以拒绝。用人单位的入职检查和参检的卫生机构倘若仍然给做,可视为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及时向当地人社局、卫健委举报,甚至保持起诉用人单位和医疗机构的权利。

李永厂表示:HBV感染之所以那么令人望而生畏,主要是因为它被冠以“传染”的头衔。出于自古以来的恐惧心理,凡是有“传染性”的疾病,在许多人的认知中,乙肝可能会像新冠、霍乱那样,一传十、十传百,飞快地戕害着自己的身体,因此对传染病一概退避三舍、敬而远之。

目前证实,HBV虽然也传染他人,但必须通过相应的特定途径,主要是母婴、血液和体液传播。在学校、职场这样的集体环境,呼吸空气、饮食就餐、共用办公设施和学习用品等并不能构成传染。

李永厂特别提醒道:现在的HBV感染完全可预防、可控制、可治疗,感染者的生活质量与理想寿命也可期待或等同于普通的慢病那般,没有丝毫打折,感染者完全可以体面地回归到普通的慢病群体,重享有尊严、有品位的健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