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的第5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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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翔生活网从上海规资局最新获悉,嘉定马陆、徐行、嘉定工业区、华亭、安亭、菊园等街镇征地区域,补偿方案出炉!
按照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的《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2024)》执行 ,全市整体上调42%。
01
华亭镇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沪(嘉)征地补告〔2024〕第3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嘉预征地告〔2023〕第155、156、157、158、159、160、161、162、163、164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嘉定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嘉定区华亭镇北新村,北新村何家桥组,北新村泾东组,北新村徐庙组,北新村徐宅组,金吕村联四朱家组,金吕村沈家组,金吕村苏家组,联三村5组,联三村八组,联三村北赵组,联三村盛家组,联三村高桥组,联三村南赵组,联三村七组,华亭镇联一村,联一村东村组,联一村前进组,嘉定区徐行镇,徐行镇安新村秦家组,安新村叶家组,安新村周东组,曹王村北戴组,曹王村大宅组,曹王村戴家组,曹王村金家组,曹王村吕家组,曹王村梅园组,曹王村镇南组,和桥村陈宅组,和桥村冯口组,红星村八组,红星村九组,劳动村长塘组,劳动村解放组,劳动村沈家湾组 (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248987.26 平方米、建设用地 36517.42 平方米、未利用地 24500.89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310005.57 平方米。
二、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156.75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95元/平方米,蔬菜地8.70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02
马陆镇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
沪(嘉)征地补告〔2024〕第35号
根据《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的有关规定,嘉定区人民政府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嘉)征地补告〔2023〕第69号)中涉及的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 《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为174.45元/平方米。
青苗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95元/平方米,蔬菜地8.70元/平方米。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
03
嘉定工业区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
沪(嘉)征地补告〔2024〕第33号
根据《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的有关规定,嘉定区人民政府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嘉)征地补告〔2023〕第23号)中涉及的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 《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为174.45元/平方米。
青苗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95元/平方米,蔬菜地8.70元/平方米。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
04
徐行镇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
沪(嘉)征地补告〔2024〕第32号
根据《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的有关规定,嘉定区人民政府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嘉)征地补告〔2023〕第58号)中涉及的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 《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为156.75元/平方米。
青苗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95元/平方米,蔬菜地8.70元/平方米。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
05
马陆镇、徐行镇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
沪(嘉)征地补告〔2024〕第31号
根据《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的有关规定,嘉定区人民政府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嘉)征地补告〔2023〕第59号)中涉及的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 《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为马陆镇174.45、徐行镇156.75元/平方米。
青苗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95元/平方米,蔬菜地8.70元/平方米。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
06
安亭镇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
沪(嘉)征地补告〔2024〕第29号
根据《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的有关规定,嘉定区人民政府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嘉)征地补告〔2023〕第12号)中涉及的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 《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为 198.45元/平方米。
青苗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95元/平方米,蔬菜地8.70元/平方米。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
07
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
沪(嘉)征地补告〔2024〕第30号
根据《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的有关规定,嘉定区人民政府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嘉)征地补告〔2023〕第64号)中涉及的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 《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为 174.45元/平方米。
青苗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95元/平方米,蔬菜地8.70元/平方米。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
08
马陆镇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
沪(嘉)征地补告〔2024〕第28号
根据《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的有关规定,嘉定区人民政府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嘉)征地补告〔2022〕第108号)中涉及的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 《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为174.45元/平方米。
青苗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95元/平方米,蔬菜地8.70元/平方米。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
09
马陆镇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
沪(嘉)征地补告〔2024〕第27号
根据《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的有关规定,嘉定区人民政府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嘉)征地补告〔2023〕第68号)中涉及的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 《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为 174.45元/平方米。
青苗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95元/平方米,蔬菜地8.70元/平方米。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
10
马陆镇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
沪(嘉)征地补告〔2024〕第3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嘉预征地告〔2024〕第1、2、3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嘉定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嘉定区马陆镇包桥村种籽队,陈村村北赵组,陈村村南赵组,陈村村润堂组,戬浜村方家组 (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6306.93 平方米、建设用地 0.00 平方米、未利用地 251.78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6558.71 平方米。
二、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 174.45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95元/平方米,蔬菜地8.70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11
马陆镇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
沪(嘉)征地补告〔2024〕第4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嘉预征地告〔2023〕第166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嘉定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嘉定区马陆镇大裕村半巷组,大裕村南王组 (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5270.00 平方米、建设用地 0.00 平方米、未利用地 403.25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5673.25 平方米。
二、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 174.45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95元/平方米,蔬菜地8.70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根据图示,嘉定的补偿费标准区片主要有3个等级,其中:
安亭、江桥、真新街道划为一级,补偿标准是132,300元/亩;
南翔、马陆、工业区、嘉定镇街道、新成路街道、菊园新区为第五级,补偿标准为116,300元/亩;
外冈、华亭、徐行为第八级,补偿标准为104,500元/亩。
编辑 |天空
来源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