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GDP,在某搜索引擎上是这样解释的:是国内生产总值。GDP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GDP是国民经济核算的核心指标,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状况和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GDP指标意义:国内生产总值GDP是核算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综合性统计指标,也是中国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的核心指标。国内生产总值是反映常住单位生产活动成果的指标。常住单位是指在一国经济领土内具有经济利益中心的经济单位。
受以上内容的启发,我从最近办理的一宗诈骗案来计算一下它产生的GDP,以下涉及人员全是化名。
话说有一位叫张岩的老板,在特殊时期生意遇到困难,于是把位于某校区的学区房卖掉了。而正是这一年,他的儿子到了读初中的年龄。卖房与择校,对于他来说真的是很矛盾的选择。一个偶然的机会,他遇到一个自称很有本事的人谭波,谭波说:“我与教育部的一个领导很熟,这是小事一桩。不过我求人要花点钱。”
张岩:“能用钱解决的就不是问题,要多少?”
谭波:“188000元。”
张岩:“成交!”
到了当年的9月1日,张岩的小孩没有收到学校的入学通知书,于是找到谭波。
谭波:“张总,我对不起你,我其实根本不认识教育部的领导,我是骗你的。我把你的钱用在运作一项填海工程上,如果拿下这个工程我最少可以赚1个亿。现在我前期投入1000多万,其中包括你这188000元。现在饭熟差口气,再投入几万元就差不多了。只要我赚到这1个亿,保证还你1000万,你看怎么样?要不你就报警,警察抓了我,我也认了,那样你一分钱都得不到。”张岩蒙了,啥?
也许是被谭波的花言巧语,也是张岩的心有不甘。张岩居然又“借”了5万元给谭波这个老小子,而且是满怀希望。
钱到手后谭波就失联了,接下来的剧本就张岩报案,警察侦查,网上追逃,谭波在新疆哈密市落网。如果谭波不落网,可能又一位妇女将被骗。谭波之所以到新疆,是因为他在网上认识一位寂寞的单身妇女,他对该妇女说:“我要在哈密市投资一个项目,为J方做一个油库,预计项目投资1个亿,可能少了一点,前期需要一笔启动资金,你帮我筹20万启动资金,到时我拿到工程发包出去给你1000万。”
该妇女居然上钩了,把谭波留在家里同吃同住,自己则向亲友筹钱,这个妇女也没什么钱,借遍了亲友也就筹到几万元,就在要全部交给谭波的时候,骗子被公安机关抓获,这才没有人财两空。我不禁感叹:成功的诈骗往往只需要最简单的理由和套路。
普通人被骗很正常,可是我们的新疆的警察抓到这个骗子之后居然也被“骗”。这又是怎么回事呢?话说谭波被抓后,他对抓获的新疆警察说:“警官,我是1964年出生的,我20岁那年参军,去了云南,没有训练3个月,就上了战场,我参加了松毛岭战役,我们一个连上去,一个上午就差不多打光,只下来7个人,我是其中一个。”他故意露出胸口的伤疤,“时也命也,一分钱难倒好汉,想不到退休之后落得这样的下场,其实我那里是诈骗,明明就是经济纠纷。”于是把对他的审讯变成了对社会不公的控诉和自己的“传奇故事会”。
于是,这位年轻的边疆警察对这位“越战英雄”崇拜有加,于是自己从微薄的薪金中拿钱给他买吃买喝买毛衣,到了看守所还让牢头尽量照顾“老英雄”。其实骗子根本就没有当过兵,只是因为他曾经在云南边境行骗过,把别人的故事安到自己身上。当然,这是题外话,再讲下去就是另一个故事了,就此打住。
我和3名同事一起去押解谭波回珠海。我们4个人坐飞机到新疆,来回机票13500元,餐费3000元,住宿费3000元,奖金1000元,每个人都购买了一点特产,大概用了人民币4000元。我们去一趟新疆为国家GDP贡献人民币24500元。审讯骗子第一时间问他钱款的去向,谭波说:“我个人日常消费用了6万元左右,其他花掉了。”
“到底花到什么地方?”
谭波:“我前后花了大约20万元,都是用来打赏一位女主播。”
“啥?你牛B。”
我们像观看外星生物一样审视这个衣衫不整的小老头,一看他的微信和某音平台软件,不但有沟通、聊天、打赏记录,还有“约炮”记录。
这20万元到手后,那位女主播会用来买化妆品、衣服、交房贷和小男友去追求“诗和远方”,总之会被消费掉,骗子也是间接地为国家创造了20多万的GDP。我们不能否认诈骗犯对国家经济的“贡献”,我统计了一下,这个案子总共给国家创造GDP达26万余元。
好了,再讲下去就要被各位嫌啰嗦了,各位朋友有没有同样的想法,欢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