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视频
1小时找回被盗手机!警察蜀黍:嘴硬是没用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干嘛,我没偷手机”

“拿错了而已”

警察蜀黍:还敢嘴硬,请看vcr

案件回顾

2024 February

2024年2月22日14时51分,陂面派出所接到陈女士报警称:其手机在阳春市陂面镇黄牛头某药店被盗。

接报后,陂面派出所立即出警处置。民警经研判分析,发现一名姓肖的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15时40分许,办案民警在肖某家中找到他时,肖某还“嘴硬”称只是拿错了手机。

在现场监控的铁证下,肖某最终如实供述了其在2024年2月22日在阳春市陂面镇黄牛头某药店盗窃手机的违法事实。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目前,犯罪嫌疑人肖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被盗手机已返还给失主陈女士。

法 律 链 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来源:阳春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