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宿(应急)煤安罚〔2024〕1号)

被处罚单位: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芦岭煤矿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芦岭镇 邮政编码:23400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周二元

职务:矿长

联系电话:0561-4972365

违法事实及证据: Ⅱ948外段风巷端面临时支护和作业规程要求不符。 以上事实均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的规定,给予 处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罚款 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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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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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宿州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