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万现金存入银行,却打了“水漂”,不仅如此,存款人还要承担80%的责任!这种奇葩事情发生在山西丁女士身上,她没想到,辛苦一辈子,赚来的钱,竟然消失得无影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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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女士和丈夫结婚多年,一直在山西清徐县做生意,经历过太多波折,好不容易积攒下了一笔养老金。

为了方便存取款,丁女士选择了县城里较大的一家银行:清徐农商行,一是名气大,二是家里有一远房亲戚王某在银行当经理。

虽然与王某平时往来不多,但丁女士对王某的印象还不错。也因此,丁女士愿意配合王某完成银行的一些“存取款考核”任务。

2017年初,王某再次希望丁女士帮忙完成理财考核任务,但这次不能以丁女士名义购买,只能以王某名义购买。

基于之前合作顺利,丁女士答应了王某,并先后两次转了500万给王某。付款后,丁女士丈夫向王某索要凭证,但都被王某找借口不提供。

一年到期后,丁女士再次询问理财情况时,王某又以 “银行内部员工的理财,需要领导批准才能办理”为由推脱。直到2019年3月,王某才回复说,连本带利543万已取出来。

丁女士本以为543万已放心落袋,却未料,王某又以晋升行长,需要完成2000万元的存款任务为由,希望帮忙。

对于王某晋升行长之事,丁女士丈夫认为也许对自己做生意有利,便同意将543万转存为定期,同时还将200万活期转存为定期。并让丁女士与王某去银行办理,取回存款收据。

没过多久,丁女士又到银行将两笔到期存款约500万,转为定期。至此,丁女士存入银行1200万元。

业务办妥后,王某称因存款金额较大,符合银行赠送礼品,他可以帮忙办理领取。在丁女士毫无防备下,拿走了她的身份证和两张存单。

由于王某长时间未归还身份证和存单,在丁女士夫妻多次索要无果后,夫妻两起了疑心。直接堵到王某,才拿回了身份证,但存单依旧没给。

之后,丁女士带着身份证到银行查询,才发现1200万元早已被王某转走。

情急之下,丁女士一家选择报警处理。

王某被抓后,在警察的审问下,才将事件交待清楚。

原来王某因为倒贷欠下巨额债务,便想到利用丁女士转来的钱还债。

那么王某是如何在光天化日之下,将丁女士的钱转走的呢?

第一次转存543万和200万时,王某提前到单位,利用职务之便打印了两张银行的“假回单”,交由丁女士保存。其实他已将两笔存款转存自己账户。

而第二次,虽然丁女士办理了定期存款业务,但王某却利用她的信任,拿着存单和身份证,以代理人的身份将钱全部转到自己父亲的账户中,再分转给其他债主。

就这样,王某在外人毫无察觉之下,转走了丁女士的1200万。最终,王某因涉嫌诈骗被判无期。

短短半年时间,丁女士辛苦一辈子赚来1200万元就被王某挥霍一空,这叫丁女士欲哭无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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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向律师咨询后,丁女士认为最后2笔500万,是通过正常手续办理存入银行的,是银行职员操作不当,才让王某转走巨款。因此,将银行告上法庭,请求支付本金和利息。

2020年9月,当地法院一审认定,由于丁女士对资金及证件疏忽管理,故需要承担80%的责任,而银行只承担20%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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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此判决,丁女士一家完全不能接受,丁女士儿子王先生决定提出上诉。

在经过一年多的调查取证后,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这一结果无疑令丁女士一家不满,他们表示继续申诉。

丁女士一辈子做生意都没被骗过,却未料,轻信他人,钱存银行里竟然被骗走,这无疑对其是一次沉重的打击。

除此之外,此次案件也是对银行内部管理一次警醒。对于大额资金存取业务,尤其在非储户本人办理情况下,更需要严苛审查。

银行储蓄关乎民生问题,如何保护储户资金安全,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作者:桑美

编辑:桢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