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通讯员黄娴 周洋

2月22日,国家统计局北海调查队举行北海市2023年主要统计调查数据新闻发布会。据介绍,2023年,北海市居民收入实现稳步增长,北海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355元,同比名义增长5.4%。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539元,同比名义增长4.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936元,同比名义增长7.5%。全年北海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2.08,比上年同期缩小0.06,收入分配合理程度不断优化。

据介绍,去年,北海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受劳动力市场需求旺盛、旅游市场复苏、民生保障力度持续加大等因素影响。北海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受大型企业吸纳周边农民工就业的能力不断增强,大力发展大棚蔬菜农业经济规模化发展,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加强等因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