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张迟到13年的榆林市市城管执法局罚单引起争议。

汇众财经发现,这张开给榆林市某房地产公司的商住项目超6325平方米的违法行为仅在13年后以罚35万余元了事。

引人争议的是,这种执行不但显得严重滞后,而且也有纵容违法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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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迟到13年的罚单

值得关注的一个背景是,2012年国务院正式批准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从而成为榆林市唯一的国家级开发区。

更名后的榆林高新区享受着政策带来的大波红利,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为榆林房地产业带来了蓬勃新机。2011年,随着“新国八条”的推出,榆林楼市火爆,出现一房难求景象。

这一年,榆林市高新区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为:榆林鼎源)注册公司,进入榆林房地产业,并顺利拿到榆林市高新区西沟村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也就是现在的榆林市高新区西塘花园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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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该小区在建设过程中,曾被投诉涉嫌“少批多建”违法现象,但当地的处罚却是迟到了13年。

相关资料显示,2024年2月19日,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对榆林鼎源开出35.8682万元罚单。

罚单称:“榆林市高新区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1年开始动工建设西塘花园商住小区项目,该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215509.82平方米,在建设中未按照规划内容修建,超建建筑面积共计6325.564平方米(地上超建4878.522平方米,地下超建1447.042平方米)。”

对于该违法事实,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做出如下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对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修建建筑面积6325.564平方米工程造价的7%处以罚款,共计人民币叁拾伍万捌仟陆佰捌拾贰元整(¥358682元)。”

罚单中所提及的工程造价,按照榆林市峻峰算量工作室有限责任公司《西塘花园住宅小区工程造价鉴定书》鉴定,每平米单价为810.05元。而在当时(2011年)西塘花园小区每平米价格售楼部已卖到6800-7200元。

公开资料显示,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就榆林鼎源未按规划超建行为的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所以,仅是责令限期改正和对超建面积按照工程造价的7%处罚,并未做出限期拆除和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的适格处罚,也彰显出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在行政执法中的温度。

曾因“一房二卖”被媒体曝光

事实上,几年前就有媒体就此曝光过。2019年8月,陕西广播电视台《今日点击》栏目就西塘花园小区存在“一房二卖”问题进行了报道,原新闻标题为《70户购房者交钱8年住不上房 收房时发现房子被人装修了》。

文章中完整叙述了购房者在2011年交完首付后迟迟等不到交房,经历了楼盘停建,上百购房者多次找开发商要求复工,直到2017年底工地开工,苦等8年,接房时又遇到“一房二卖”的糟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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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鼎源还涉多起官司

天眼查资料显示,榆林市高新区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12日,法人杜芳在,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该公司成立后多年间,就因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多项案由接连被起诉,其中包括数起相关“一房二卖”的诉讼,司法机关也多次作出对该公司股东股权冻结、公司所属办公楼(四层)进行查封等强制手段。

与此同时,榆林鼎源因一笔969万的民间借贷纠纷被多名债权人起诉,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公司及法人杜芳在开出限制消费令,债权人多次申请恢复执行。

基于这些诸多方面因素,或许是造成之前榆林鼎源(西塘花园小区)疑似资金链断裂、项目停滞不前的关键原因。

不论是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引发诉讼,还是“一房二卖”致使企业和法人身陷官司,追溯根源,还是因为信用问题。

企业和企业主的信用一旦崩塌,必然引起一连串的非良性反应。

这张时隔13年的罚单,是对榆林鼎源不按照规划许可进行超建这一违法行为的处罚。

这张时隔13年的罚单,所处罚的也不仅仅是该企业,还有企业和经营参与者十余年来透支掉的信用。

违法超建6325.564㎡,却只被处罚35.8682万元,合每平方米56.7元,然后卖与购房者7000元左右。

这对于榆林鼎源来说,虽然这是一笔非常划算的买卖,但是深究其后,损失掉的是企业和经营者的信用,而损失掉的信用,是无法用金钱去衡量的。

毕竟,企业信用是企业的基石,也只有诚实守信,企业才能建立良好的声誉,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晓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