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发布关于朝阳区神湖鲜米坊涉嫌合同诈骗案的通告,内容如下:

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于2023年11月10日对神湖鲜米坊涉嫌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目前该案各项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并持续加大案件侦查力度。

为保护受损群众合法权益,保证案件顺利办理,请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受害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登记。尚未报案的受害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出资及返款的银行卡复印件、现金交款凭证收据、银行交易明细、获利明细等相关证明材料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目前已经在公安机关登记报案过的不需要重复登记。

公安机关再次敦促相关涉案人员(店长、经理、实际负责人、业务员等人员),主动到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并主动退缴违法所得。

同时,请广大投资参与人相互转告,合理反映诉求,不信谣,不传谣。对于歪曲事实、散布谣言、煽动滋事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报案地址: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经侦大队(西民主大街645号)

联系人:王警官 13894898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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