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监督指导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措施、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管委(区政府)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为管委(区政府)重大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意见,指导监督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区政府)部门和有关功能区管理机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起草或参与起草管委(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登记及清理、编纂等工作。负责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管委(区政府)合同审查管理工作。 (四)负责管委(区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统一办理向管委(区政府)提出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以管委(区政府)以及本机关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统一办理由管委(区政府)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事务,指导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办理涉及管委(区政府)的其他法律事务。承担管委(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督查落实委员会重要决策事项。 (五)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推进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研究行政执法中的普遍性问题,提出措施建议。协调解决部门行政执法中的争议,认定法律责任。 (六)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民陪审员的抽选、资格审查和确定工作。指导监督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培育、引导、扶持相关行业协会发展,推进行业协会自律,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 (八)负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协调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推进招才引智相关工作。负责协同推进本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完成工委(区委)、管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贯彻实施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研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深化“一次办好”和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优化营商环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