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有些情况下因为自身认知的局限,别人说什么要求什么只能被迫接受。

湖南的金大爷就遇到了这种情况,缴完费开始手术,却在手术的过程中被告知还需要缴纳其他的费用。自己躺在手术床上,箭在弦上不能不发呀,无奈只好缴费。事后想要退费却被告知手术已完成,无法退费。

遇到医疗纠纷怎么办?作者下面分享一起案例,以供大家参考。

案情摘要

湖南金大爷在医院检查时被告知患有结肠腺瘤,需要做一场小手术。金大爷自身也不懂医学知识,只知道得了病就治,于是听从了医生的建议,选择了手术。

家属缴完费,刚开始进行手术时还是非常顺利的。然而手术进行不久后,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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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室里的所有医生停止了手术,走出来一个护士拿出了一张4100元的缴费单,要求金大爷的家属先缴费。

家属感到很疑惑,明明术前手术费已经全部交了,为什么中间还需要交费?无奈手术已到中途不能停止,家属只好应了医生的要求,先去缴了费,继续手术。

金大爷做的是半麻手术,对于手术的中止指情况印象非常深刻,以为是出了什么事情。询问家属后,便得知了中途缴费的事情。

随后,金大爷找到了当时的主治医师,想要弄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但医生告诉他,这都是正常收费,因为给您做手术的刀是宝石制成的。

大爷听后虽然还是疑惑,但想着反正能报销,就没有再说什么。

然而当金大爷去缴费时却被告知手术刀费用无法报销。于是金大爷再次找到了医院,提出了自己质疑。

医院一方给出的答复很明确表示,此项收费合情合理符合流程规范。并且也提前告知了金大爷此项费用。

而金大爷对此却持否定的态度,表示手术时并不知道有这一回事,并且要求医院退回这笔费用。医院表示手术已经做完了。这费用是不能退的。

各位读者觉得这种情况医院需不需要给金大爷退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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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此费用的收取是否合法?

作者认为在医疗的手术图中增加缴费项目,这种情况可能涉及到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

首先大家需要明确医患关系,此关系性质上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关系,即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规定,当医生和患者订立医疗服务合同时,双方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履行合同义务这一原则,按照这些原则,本案需要要从下面几个角度来分析论述。

第一合同条款是否明确。

医疗服务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服务内容费用以及变更手续等方面的事项。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医院有权在手术途中增加项目,并且患者在签订合同时有明确的知情权,那么医院在此情况下增加缴费项目可能就会被认为是合理的。

如果在本案中,医生已经事先告知金大爷和其家属,在治疗的途中可能会收取额外费用,并且双方已达成协议,那么这种情况下,中途收费也是无可厚非的。

第二变更理由是否合理。

医院增加缴费项目的理由应当是客观存在的,并且与患者的病情手术过程有密切的关联。

例如,如果在手术过程中出现了预期之外的并发症或病情复杂化,为了保证手术的顺利进行和患者的安全,医院可能需要增加某些特殊的治疗项目,从而产生额外的费用。

在本案中,金大爷是被收取了一个4100元钻石手术刀的额外费用,此项费用在手术过程中是否合理,还需要从专业人士的角度进行解读。作者开玩笑的说,可能是大爷的肚子可能比较坚硬,必须要用更硬的钻石才能割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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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费用是否合理。

医院必须根据医疗服务的实际项目和费用标准来计算增加缴费项目的费用,并且向患者明确告知费用,计算应当公平合理。与患者原先合同约定的费用相比增加的费用与应当实际提供的服务相匹配。

本案中的具体情况我们无从得知,但是作者认为4000多元的手术刀的确是算贵的了,不太正常。

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在手术中途收取其他费用应当遵守公平合理的原则,医院增加缴费项目不得利用患者手术过程中弱势地位,恶意提高费用或擅自增加不必要的消费费用。并且医院应当根据患者的实际病情,手术过程中的意外和情况等合理因素进行费用的调整。

否则滥用手术,途中增加缴费项目,可能侵犯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消费者的权益,包括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患者作为消费者,有权要求医院遵守合同约定,提供清晰的费用明细,并对涉及费用的增加项目进行合理的解释。

从本案案情来看,在手术的途中,的确很符合“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这一情况,金大爷的确也是处于弱势的地位。

各位觉得医院是否是利用金大爷的这种情况趁机收取额外费用的呢?另外,金大爷手术完成以后,医院并没有对此项缴费作出详细的解释,此项费用收费是否符合合同规定,是否公平合理,我们目前无从得知。

那遇到医疗纠纷的情况该怎么办呢?

如果真的遇到这种情况,作者认为,评估医院是否有过错是很重要的。因为有很多纠纷与矛盾都是从认知上的差异形成的。医学专业性之高,大家也都是众所周知的。

从各位的角度来看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是讲不出个所以然的。有时候因为认知差异你认为对方有错,其实对方可能并没有任何过错。

因此,现实中会存在各种医疗无过错的纠纷,被不知情的患者抓住不放,耗费了非常多的人力、精力和财力,弄了个双方鱼死网破,最终什么也没捞到。这个情况下,聘请专业人士评估分析案情是非常有必要的。

如果与医院有纠纷,作为医疗纠纷案件里面最重要的证据材料,病历的封存和复印是最为重要的。

无论是在评估医院有无过错,还是认定责任的比例中,病例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可以说如果缺少病例,那么你的医疗纠纷维权之路将会是举步维艰,无从谈起。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