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气人了!”福建福州,大娘在直播间花费22000元购买黄金手链,结果收到93元的纪念币和一瓶花生油。更可气的是,订单信息查询不到,联系不上商家,无法退款。大娘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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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顾

王大娘平日里忙碌于家务,喜欢在闲暇时刻刷刷手机,解解闷。某一天,她无意间点开并看完了一个讲述黄金首饰的视频。(人名皆为化名)

随后,视频一个接一个,从黄金的文化意义到各种款式的展示,让原本对珠宝首饰没太多兴趣的王大娘也开始心生向往。

时间一长,推荐系统,频繁地向她推送与黄金首饰相关的内容。这些不断涌入的信息,让王大娘对拥有一条黄金手链的想法越来越坚定。

某天,王大娘在刷视频时发现了一个卖黄金首饰的直播间。她被主播那巧妙的讲解和演示深深吸引,几个晚上下来,她已经成了那个直播间的“铁粉”。在主播的诱导和推荐下,王大娘一时冲动,完成了7笔消费,总共花费了2.2万元。

心心念念等了几天,她收到了包裹,兴奋之余,王大娘迫不及待地拆开快递。打开一看,她的心情从云端跌入了谷底,包裹里居然是一套价值93元的纪念币和一瓶普通的花生油。

这一刻,王大娘明白自己被骗了。她急忙拿出手机,想要找到商家退货,但是却发现连之前的订单都无法查询到,更别提联系上商家了。无奈之下,她找到了记者,希望能够通过媒体的力量寻求帮助。

记者帮助王大娘查询到了收款公司,但工作人员无法联系。记者随后又尝试联系平台客服,但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最后,记者将这一情况投诉到了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工作人员表示会尽快核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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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在本案中,商家在直播中引导王大娘完成高额购物消费,但实际交付的商品与消费者预期严重不符,即花费2.2万元购买的黄金手链变成了93元的纪念币和一瓶花生油。商家已经构成欺诈行为,依据法律,应当退还王大娘2.2万元,并赔偿6.6万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在本案中,王大娘在收到货之后,无法查询到订单信息,联系不上商家处理退款问题,这明显属于平台监管责任。依据法律,可以找平台进行赔偿。所以最好的办法是,直接起诉平台,要求退款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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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案例

2021年4月,曾某在某直播间购买了售价为11500元珠宝,放在油中浸泡出现染色的情况,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假货。曾某将商家告上法庭,一审判决商家退一赔三,退还曾某11500元,并赔偿34500元。商家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一审原判。

同时,提醒大家,在直播间购买贵重物品时,一定要小心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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