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政府

发布了最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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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2024年第3批次城镇和村庄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征收土地范围

为了实施成片开发、公共事业等建设需要,本项目土地征收共涉及9个地块,地块位于老峰镇新桥社区、新丰社区、秦潭村,龙狮桥乡余桥社区境内,征收土地总面积2.7042公顷,其中农用地2.4107公顷(含耕地0.4722公顷)、建设用地0.2935公顷,未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此次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的勘测结果并报省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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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安置标准

1、征收老峰镇新桥社区、新丰社区、秦潭村集体农用地补偿标准为62024元/亩,集体建设用地经评估补偿标准为62024元/亩;征收龙狮桥乡余桥社区集体农用地66634元/亩,集体建设用地经评估补偿标准为66634元/亩。

2、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宜政秘〔2021〕141号)文件规定执行。

安置方式

被征收土地所涉及农业人口安置采取货币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相结合的方式。

按照《安庆市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暂行办法》(宜政发〔2006〕24号)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划内,经依法批准征地后,失去全部土地或人均耕地面积少于0.3亩(以户为单位),被征地时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人员,纳入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范围。

办理补偿登记期限和地点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老峰镇人民政府、龙狮桥乡人民政府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

逾期未办理补偿登记的,以老峰镇人民政府、龙狮桥乡人民政府的现场调查为准。

|来源: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政府网站

|责编:陈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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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吴程程 审核:盛媛 终审:蒋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