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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梅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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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城航拍图(曾桂辉 摄)

●江连辉

五华史称长乐,自北宋熙宁四年(1071)置县,县治初设在长乐镇(今华城),宋绍兴十九年(1149)迁治于七都九龙冈,元至元二十九年(1292)复县治于华城。民国三年(1914)长乐易名五华。1954年县治从华城迁至水寨。据政协五华县文史研究委员会编的《五华文史》和台北五华同乡会五华文献委员会编的《五华乡土述林》《五华县事编年稿》等有关历史文献资料,自清末至新中国成立前,五华“上山”“下山”地区有过鲜为人知的两次县治迁移纷争。

一、“上山”“下山”的地域划分

五华是旧时嘉应州西出至粤省会的陆路主要通道,地居潭、岐、琴河流域,地理位置重要,地形复杂,疆域广袤,历为兵家必争战略要地。县境南北向有“上山”“下山”之分,民间素以贯穿县境南北的琴江河为中轴线,于安流鲤江与横陂锡坑交界之夹子顶为南北分界线,夹子顶以上的琴江河上游流域,即县境南部,称为“上山”地区;夹子顶以下的琴江河下游流域,即县境北部,称为“下山”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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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长乐县)清代各约区域平面图

长乐初建,封建王朝为加强和巩固统治,基层建置分为厢都。附城为厢,其外为都。厢都再分为图,图以统乡。明初时,全县设1厢3都9图52乡24个约(其中“上山”“下山”各12个约),当时县境地域比现有宽阔。明嘉靖元年(1522),金鱼、丫髻两乡置兴乐都,不久划归龙川县。明隆庆三年(1569),设永安县(今紫金),割琴江三都图(即秋溪约、龙窝约)13个乡划归永安。至清末,全县分2厢(南厢、北厢)3都(清化、洑溪、琴江)4楼(东、南、西、北楼)22约,下辖496个村。此时,“上山”地区辖安流、大都、洑溪、棉洋、磂砂、周潭、梅林、阳坪、龙村、南洞等10约。“下山”地区,辖北楼、东楼、西楼、南楼、双头、大田、长布、黄龙、七都、太平、泉砂、横陂等12约。至清朝时,长乐县署设在“下山”的华城紫金山下,长乐学宫左侧,下设有教谕署、训导署、典史署、城守千总署、校场、库房、监狱等机构,总揽全县的行政、司法、钱赋、教育等大权。“上山”则设有文官十二都司衙门一座,设在安流圩大河背对面,主管受理人民投诉,称为司爷,往往带勇入乡办案,开锣发道,作威作福。同时设有武官汛弁两所,其中成功汛设在安流青江潭圩,罗坪汛分设在棉洋罗经坝和龙村葵头嶂坪营,各有武弁驻守,负责当地的军事防务和治安察奸、缉私缉捕、解送钱粮、承催税款等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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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民国初期各区区域平面图

进入民国后,五华县级政权机关仍称县署(或县公署),民国四年(1915),县署为强化基层行政,全县新划分为八个警察区,分区设署。“下山”有:第一区,署设附城(华城,下同);第二区,署设岐岭;第三区,署设潭下;第四区,署设水寨;第五区,署设河口;第六区,署设横陂。“上山”有:第七区,署设安流;第八区,署设龙村。民国十七年(1928),设立县区乡治安委员会,区治安委员会与县会同按警察区分为8个区。民国二十一年(1932)3月,全县重划行政区,将8个区改划为3个区。原“下山”的第一、二、三区合并为第一区,区署设附城;原“下山”的第四、五、六区合并为第二区,区署设水寨;原“上山”的第七、八区合并为第三区,区署设安流。此种行政区域划分,直至抗日和解放战争期间,没有变更。

新中国成立后,五华的行政区划随历史的发展而不断演变,至2023年末,全县设置16个镇,415个村、34个居民委员会,疆域总面积3237.8平方千米,户籍总人口152万多人,为梅州市区划设置和人口最多的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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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5月,五华解放时乡镇地区平面图

一方水土孕育一方民性。五华民性强悍,《长乐县志》(康熙二十六年)载:“文丞相(文天祥)过长乐,一呼而从者数百。”明有一制府调兵曰:“吾思用长乐人。”可见五华自古忘生轻死、坚毅果敢,忠勇之士辈出,为粤省之冠。“五华阿哥硬打硬”民性在客家地区可谓是家喻户晓。但“上山”“下山”地区五华人的性格也略有不同。据乾隆《嘉应州志》云:“上山”的洑溪一里“俗虽侈,而子弟亦多读书者”;洑溪二里“俗夸张任气”;琴江三里“处山谷之间,民俗刚愎”;琴江四里“人民倔强,邑有变则起而为奸”。“下山”的南厢、北厢“民性淳朴”;清化一里“民性巧,多蓄藏,尚气喜斗讼”;清化二里“俗淳杂各半”;清化三里“俗质朴,唯图衣食,他无所事”。

二、“上山”“下山”地区两次县治迁移纷争

第一次县治迁移纷争

清宣统三年(1911)10月10日,革命党武昌起义,各省响应独立,推翻满清政府。同年11月9日,广州光复,不日,嘉应州光复。11月13日,五华同盟会联络组织武装队伍三四百人,进入华城宣布光复,在劝学所组织军政府,接管县署,主持县政,布告安民。14日,军政府迁入旧县衙办公,随即召集全县各乡士绅,在长乐学宫明伦堂开会,商讨县政革新建设诸端及迁治问题。“上山”士绅提议:县治太偏又极残破,若要革新去旧,振兴建设,宜择比较适中而有发展地点为新县治。时南楼有一巨绅即谓:提议迁县治者为盲人骑瞎马,因而引起“争嘈”。出席人士分为两派激烈争论,无法“收拾”,遂告散会。计“上山”十约及“下山”七约皆赞成迁治,县城(华城)四楼及“下山”其他五约,则主张维持旧县治,又因军政府布告措辞,提及纳税派款,乡民不得违抗,如违究办等语,更引起各乡士绅反感。主张迁治士绅,乃积极采取行动,复在魏家祠集合,继续开会决议。(一)一致决议迁治河口;(二)设立安民局于水寨大坝里;(三)推选局长、副局长人选,布告并通电呈请省宪准予迁治;(四)出席人员分配工作并分途下乡募款;(五)择定河口背山上建筑洋楼数幢,作为公署及监狱等,即日购料开工,势在必行,以达目的。主迁派公开发表《筹迁长乐县治于河口地方之原议案》一文,从历史、地理、政治、风俗、民刑、商务、教育、实业、弭乱、城建、防疫、治贪、革新、民意、规划、人权、风水、风气等十八个方面,阐明县治应从长乐(华城)迁至河口之种种理由,洋洋洒洒2000多字。反对迁治者,亦发出通电,反驳迁治之非,引起当时全县最大风潮。

民国元年(1912)元旦,中华民国诞生。3月,省派五华光复后首任县知事到县视事,临时组织之军政府结束,安民局随后亦撤销,惟迁治之争,仍然继续。时广东省临时省议会已成立,该案乃送省议会通过,报中央裁示,迁延未决,几达三四年之久。嗣在河口所建造之楼房,为创办河口高等学校之用,后再改办为县立第二中学(今河口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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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年,主迁派公开发表《筹迁长乐县治于河口地方之原议案》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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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8月14日,广东都督胡汉民批参谋部长张我权呈明长乐县治应迁河口案的公文

第二次县治迁移纷争

民国三十六年(1947),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军队由战略防御阶段正式转入战略进攻阶段,全面加快解放战争胜利的进程,也敲响了国民党政府的覆灭丧钟。此时,中共五华地方组织领导的五华武工队也逐步由隐蔽转向公开,活跃在国统区频繁进行反“三征”(征兵、征粮、征税)活动和破仓分粮、惩办敌顽的斗争。

同年3月,国民党五华县府奉令缩编乡镇,经五华县参议会第四次大会决议通过,奉令撤销县以下区署复设区公所,将全县分为3个区、26个乡、2个镇,其中第一区辖“下山”的8个乡:东楼、南楼、西楼、北楼、双头、潭锡、长布、大田及华城镇;第二区辖“下山”的9个乡:龙岭、平西、平东、七都、梓皋、油田、泉砂、横陂、夏阜;第三区辖“上山”的9个乡:大都、福河、棉洋、磂砂、周潭、梅林、阳坪、龙玉湖、南洞及安流镇。

此时,再次掀起县治迁移争议的风潮。当时争议分成三派:一为主迁河口派,二为主迁安流派,三为反对迁治派。同年4月,三派人士分别在五华县旅穗同学会主办的进步刊物《自由华》(第二期)刊发各自的主张,三足鼎立,形成对峙。“下山”的横陂、水寨、河口等地人士主迁河口,他们发布《迁治私议》,认为“拟议中之新治(指设在河口),地当两河之汇,水陆辐辏,脉络贯通,县际贸易之所必由,向外进取之所必经。以此发号施令,当必群山响应。”“上山”人士则主迁安流,他们发布《迁治刍议》,提出:“安流乃紫五省道与河安公路之交点,东达兴梅蕉平,南通河揭潮汕,朝发而夕至惠省,交通之发达非邑中其他各地可比。且安流位于全县中央,为五华经济中心,商业冠于全县,土地肥沃,物产丰富。”同时,成立迁治促进会,筹集迁治经费谷一百余担,并择定安流圩东灵寺兵房一带和青公潭的空房为新治县府临时办公地。促进会还写报告呈请国民政府内政部备案,邀请五华县长魏育怀到安流视察。一时,迁治安流之议,“耸人听闻”。“下山”的华城、岐岭、长布、转水等地官僚反对派则发布《致五华旅省同乡论迁县治函》,阐明“深维地方利害得失,熟察当前社会环境,实无迁治必要。”提出“现治虽稍偏于北,然踞韩江上游,屏蔽兴梅,防堵东来匪寇”“以县治果迁,则地方治安,殊堪顾虑”等诸论。并作出结论“县治纵属要迁,亦迁非其时,迁非其地。”并狂妄地说:当此“妖气四起之秋(解放战争大好形势)”侈谈迁治,不外是“快一时之更张,滋社会之不宁,铸地方之大错。”其实,反对迁治者,无非是企图继续把持县政,遂达其不可告人之目的。

1949年5月,五华全境各乡次第解放,争论不休的五华县治迁移风潮,顿告停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