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党员干部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按照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乃至开除党籍处分。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是辩证统一的,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廉洁上“管住手脚”、在事业上“放开手脚”,严守纪律规矩,勇于担当作为,在经济发展主战场、服务群众最前沿勇挑重担、争创佳绩。

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发现的问题,都可以从少数党员干部政治弱化虚化淡化上找到原因。此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突出政治性,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全党令行禁止。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全体党员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我们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纪律教育,增强纪律观念,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突破底线、逾越红线、触碰高压线。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党员!

作为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张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