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政策调查依据

1、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2、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二 填报企业范围

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证书尚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三 填报时间

企业填报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

四 填报方式

1、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 (https://fuwu.most.gov.cn) -用户登录-法人登录-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高企发展情况-数据管理-填报。2、登录账号密码与企业进行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使用的账号密码一致。首次登陆,需进行实名认证,认证通过后方可选择项目进行申报。如无法登录,企业可于登录界面点击密码找回或账号申诉,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

五 填报流程

步骤一:系统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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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二:实名认证

企业首次登录需要进行实名认证,认证通过后方能在平台办理相关业务。

步骤三:进入业务办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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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服务入办理,如果右侧清空白,可以尝试在右上角红框处搜索。

步骤四:进入火炬统计调查系统

点击“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右侧“我要办理”。

步骤五:企业主页

如“2023年高企发展情况”栏目中显示“未报送”红字,点击”右侧“填报” 按钮。

步骤六:数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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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右侧“填报”开始数据填写。

步骤七:数据填报

依次填写第1步至4步,点击“检查和原因”进行自查,确定没有问题再提交。

步骤八:数据修改

注意事项!

1.系统中财务相关数据单位为“万元”。

2. 总收入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

3. 销售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口径计算。

4.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总收入≥销售收入≥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5. 境内研究开发费用数据不可为“0”。

6. 科技人员数指公司2023年工作满183天的科技人员(包括专职、兼职及临时聘用人员),且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应达到10%以上。

7. 高新年报数据应保证真实、准确,并尽量与工商年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火炬统计年报填报的数据保持统一。

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参考往期政策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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