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中国年·莆田元宵”活动期间
无人驾驶航空器临时管制的通告
2024年“中国年·莆田元宵”活动将于2月12日(正月初三)至3月10日(二月初一)开展,为维护各项元宵活动现场及周边区域空中安全,确保活动安全顺利举办,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区域及时间
元宵活动期间,以下地点以及元宵活动沿线半径500米范围内区域划定为临时空中管制区。
地点
时间
1
城厢区绶溪公园卵石沙滩
正月初三、初五、初七、初九、十一、十三、十五
2
城厢区东海镇金沙宫
正月十五
3
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南门沟东纠察庙
正月十五
4
城厢区灵川镇东进村东汾五帝祖庙
正月二十
5
城厢区龙桥街道泗华村溪安祖社
二月初一
二、管制类型
临时管制期间,管制区域内禁止升降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和放风筝、气球等可能影响活动安全的行为。
三、管制措施
临时管制期间,公安机关将对违法违规飞行、施飞的“低慢小”航空器采取反制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行为人自负。
四、飞行报备及违规处置
临时管制期间,如确有飞行需要,应当向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公安分局无人机战队(联系人:祝澎15860054774)书面报备。经批准后,方可在指定区域进行升降飞行活动,所有活动须听从指挥。对于违法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特此通告。
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
2024年2月11日
来源:城厢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