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场上对于逃兵的惩处一向严厉,尤其在古代,对于逃兵往往都是斩首示众。清末时期,虽然已经引入了一些西方技术,但是在军法上,依然是以雍正时期的《雍正元年钦定军规四十条》为基础,对于临阵退缩者往往都是斩首了事。

甲午战争爆发以后,李鸿章为了严肃军纪,又制订了一个《海军交战赏恤章程》,规定临阵退缩或者是贻误军机都要“军法治罪,决不姑宽”。随后清廷也颁发谕旨,强调有畏缩退避的,“定按军法从事,决不姑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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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4年春在大连湾航行的北洋水师

然而尽管清廷和李鸿章都是三令五申强调战场上怯战的要严厉处罚,可是北洋水师“济远”管带方伯谦却先后在丰岛海战和黄海海战中都率先逃跑。最后方伯谦当然是得到了应有的下场,不过他为什么敢如此藐视军纪呢?下面我们就来分析一下。

根据《中倭战守始末记》记载,《申报》上曾经刊载了一名北洋水师军官的回忆,说方伯谦认为朝廷一向仁厚,对于提督、总兵等高级军官不可能真的执行军法。即使真的处罚,最多也就是革职了事,就算一时间难以官复原职,每个月几百两的薪水还是没问题的,何必惊惶无措。

谓朝廷仁厚,安有杀总镇之刀耶,如或苛求,尽以革职了事,虽一两品或难骤复,而每月薪水数百两固依然也,何必惊惶无措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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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泊在港内的北洋水师

《申报》并未提及这个回忆到底源自何人,因此难以考证是否属实。不过根据“广甲”管轮卢毓英的回忆,当邱宝仁知道方伯谦要被处斩以后,曾经前去探视。而此时已经被撤职关押的方伯谦知道这个消息还是惊愕不已,显然他确实没有考虑过朝廷真的会严格按照军法执行。

而其他一些北洋水师官兵的回忆则提到,虽然军中官兵都不耻方伯谦临阵脱逃,不过毕竟很多高级军官和他都是同学加同乡。出于同学之情、同乡之谊,不少人还是曾经为他说情。

像得知方伯谦被撤职看押等待处理以后,“镇远”管带北洋水师左翼总兵林泰曾、“靖远”管带叶祖珪、“来远”管带邱宝仁就曾经去找因为丁汝昌受伤,代理主管北洋水师的刘步蟾,希望一起为方伯谦说情。只是因为刘步蟾坚持原则,这才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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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海军的发祥地福建船政

方伯谦很可能预想到了这种情况,自认为大家一起求情的话,朝廷不会严格执法。没想到不管是清廷还是李鸿章,此时却决心严肃军法。尤其是李鸿章,在得到旅顺报告,说“济远”先行回港以后,就再三追问为何“济远”会独自先回,要求查明。

所以方伯谦心存侥幸只是他自己的一厢情愿,最终落了一个身首异处,也算是罪有应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