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9日,深圳证监局公告,对证券从业人员张建平、李乐、纪宾、叶雪薇、肖向莲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经查,这些人员在2021年8月以前曾存在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证券法规定。张建平、李乐、纪宾、叶雪薇违反了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第六条第三款或《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肖向莲违反了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深圳证监局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他们分别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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