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期间,东莞楼市似乎并没有停下来脚步,楼市新政再次出台!

在昨天 (2月6日),东莞住建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的通知》!东莞市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相关事项予以明确,并对价格标准调整方式做出了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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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东莞住建局

根据通知内容,东莞全市分为四类标准,其中一类镇街价格标准为低于45047元/平方米,比此前的33944元/平方米提高了超过1万元/平方米。

本次发布的新政,东莞市原普通住房标准主要包含三个方面: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上

2、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

3、价格标准动态划分三类镇街

普通住房标准,主要用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普通住房及其他商品房(含非普通住房)征收的土地增值税。

土增税预征率方面,普通住房为2%,其他商品房(含非普通住房)为3%;土增税核定率方面,普通住房不低于5%,其他商品房(含非普通住房)不低于6%。

普通住房标准的价格提高,部分非普通住房被纳入普通住房类别,意味着开发商需要预缴的土增税预征减少,开发商得以减负,对于开发商来说是一个利好。

1、一类标准(45047元/平方米)

南城、松山湖、东城、滨海湾、莞城、长安

2、二类标准(34798元/平方米)

大朗、虎门、塘厦、万江、凤岗、寮步、厚街、大岭山、黄江、高埗;

3、三类标准(27035元/平方米)

道滘、茶山、石碣、沙田、东坑、清溪、石龙、樟木头;

4、四类标准(21702元/平方米)

望牛墩、麻涌、横沥、常平、洪梅、中堂、桥头、企石、石排、谢岗;

原文如下

关于调整我市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普通住房的优惠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对我市普通住房价格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各园区、镇街普通住房2023年上半年平均交易价格情况,按照单套住房建筑面积计算,我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实际成交价格按园区、镇街划分为四类标准:

一类标准 :南城街道、松山湖高新区、东城街道、滨海湾新区、莞城街道、长安镇,价格标准为低于45047元/平方米(含本数);

二类标准:大朗镇、虎门镇、塘厦镇、万江街道、凤岗镇、寮步镇、厚街镇、大岭山镇、黄江镇、高埗镇,价格标准为低于34798元/平方米(含本数)

三类标准:道滘镇、茶山镇、石碣镇、沙田镇、东坑镇、清溪镇、石龙镇、樟木头镇,价格标准为低于27035元/平方米(含本数);

四类标准:望牛墩镇、麻涌镇、横沥镇、常平镇、洪梅镇、中堂镇、桥头镇、企石镇、石排镇、谢岗镇,价格标准为低于21702元/平方米(含本数)。

二、本通知发布前,已发出清算审核结论书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再重新调整清算结果。已按照旧价格标准预征土地增值税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作回溯调整,待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适用新价格标准核算。

三、本标准自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执行。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2024年2月5日

对于未来东莞楼市的走向,究竟会往哪个方向去发展呢?欢迎大家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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