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开展全区商贸领域消防安全

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深刻吸取河南南阳、山东济南重大火灾事故和江西新余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国务院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市、区工作部署,深化落实国务院安委办部署的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要求,坚决彻底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区商贸领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重点整治对象

(一)“九小场所”。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沿街商铺、废品回收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机构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非娱乐性质酒吧、大型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等场所。

(四)高层建筑商住楼等场所。

二、整治内容

(一)违规动火电焊作业和生产经营。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的,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四)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占用堵塞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进楼入户、违规停放充电、超负荷用电、未设有效防火分隔。

(五)老旧小区电气线路违规敷设使用。电气线路私拉乱接、违规超负荷用电、未穿套阻燃管保护、配电箱未设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开关。

三、整治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镇街属地、企业单位、责任部门等各方力量合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排查,要自查自改突出风险隐患,场所责任人、管理人要带队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并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登记台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实行信用监管,录入信用管理平台,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大事前涉嫌消防安全犯罪案件的查办。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各级媒体、平台记者将及时报道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

(四)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按照制定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复盘评估的方法步骤,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五)集中开展大约谈行动。对火灾多发区域、问题突出的单位,将开展约谈工作,发出工作警示函。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召开隐患整改现场会,督促整改落实。

(六)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组建督导组,开展明查暗访,敢于较真碰硬,通报工作问题不足,传递工作压力,提出建议措施。对基础薄弱、风险突出、事故多发的重点镇街进行下沉式督导。

四、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七个一律”

一是在人员密集场所内违反规定使用明火危险作业的,一律依法处以拘留;二是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三是沿街店铺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未分别设置独立疏散设施的,一律立即搬离或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四是在住宅等民用建筑内改变使用功能违法建设冷库的,一律依法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五是采用氨为制冷剂的冷库与居住场所合建的,或者与民用建筑未保持安全距离的,一律依法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六是应当依法申领施工许可证进行施工的冷库,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七是在行政执法和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安全生产犯罪的,一律依法立案侦查。

对违反本通告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采取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新罗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龙岩市新罗区商务局(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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