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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月4日消息,曾在纪检监察系统任职的4名省管干部被处分。

其中二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分别是:

湖南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 李超

安徽省蚌埠市委原常委、市纪委原书记 项跃文

另外二个被开除党籍。分别是:

海南省委巡视组原组长 韩太光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原组长 何江

四个纪委“内鬼”同时受处分,各自都有啥“亮点”?一起来看——

01 项跃文:搞权色交易

公开履历显示,去年9月11日被查的项跃文,男,汉族,1973年7月生,安徽芜湖人,1994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长期在安徽任职的项跃文,曾任六安市霍山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2021年7月起任蚌埠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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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跃文 资料图

处分通报显示,项跃文身为纪检监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肆收受礼品、礼金;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亦官亦商,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搞权色交易;执纪违纪、执法犯法,利欲熏心,甘于被“围猎”,与不法商人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权为他人在项目承接、土地规划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超 资料图

02 李超:结交政治骗子,被骗巨额财产

同样曾任地级市市纪委书记的李超,于去年11月4日被查。

李超,男,汉族,1966年7月出生,湖南祁阳人,1988年参加工作。李超曾任湖南省委巡视第八组副组长,郴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湖南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组长等职。

通报显示,李超身为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信仰迷茫、精神迷失,执纪违纪、执法犯法,毫无底线原则,丧失职责操守,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不信组织信关系,为逃避查处,结交政治骗子,被骗巨额财产,以串供、转移、隐匿证据等方式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组织原则缺失,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私利;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滥权妄为,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贪婪无度,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值得一提的是,4名“内鬼”均涉嫌受贿犯罪,其中李超还被指:结交政治骗子,被骗巨额财产。

官员结交政治骗子并上当,主要原因在于理想信念不坚定,投机成分重,为谋求个人升迁或逃避被调查等,就想把各种路径都用一下,甚至病急乱投医,明知可能上当也姑妄信之。

通报指出,李超“不信组织信关系,为逃避查处,结交政治骗子,被骗巨额财产”。也就是说,李超结交骗子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为了逃避查处。

众所周知,随着反腐力度的持续加大,一些腐败官员面临被查压力。一些政治骗子便打起了这类官员或其家属的算盘,以帮助他们逃避被查或以捞人为幌子,进行诈骗。

而有的官员,更是把“政治骗子”视为心理安慰、救命稻草。他们往往将骗子奉若上宾,甚至在被留置前,还向骗子求助”。

盲目轻信信政治骗子,这纯粹是心怀侥幸,早已严重违反了组织纪律。因此,李超即使被骗巨额财产,也毫不冤枉,不值得同情。

韩太光 资料图

03 韩太光:连续三任儋州纪委书记被查

韩太光、何江都为退休后被查。

去年8月29日被查的韩太光,男,1956年10月生,中共党员。长期在海南任职的韩太光,曾任海南省农垦总局(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儋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海南省儋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海南省委巡视组组长等职。2019年11月办理退休。

韩太光被指违反政治纪律,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服务;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韩太光曾于2008年12月至2011年9月任儋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包括韩太光在内,已有连续三任儋州市纪委书记被查。另外两任分别为:接任韩太光的钟捷兴,以及接任钟捷兴的王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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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江 资料图

04 何江: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宴请、选用干部

去年11月30日被查的何江,男,1960年12月生,汉族,198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何江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司法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正厅级纪检监察员、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等职。

何江被指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接受宴请;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纪委“内鬼”知多少?中央纪委曾拿下十大“内鬼”!

2021年,《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曾刊发文《锻造新时代纪检监察铁军》称:惩治“害群之马”,任何时候都不能松、不能软,必须形成高压警示震慑。

文章点名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查处的十大“内鬼”。他们分别是:

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原主任 魏健

中央纪委法规室原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 曹立新

中央纪委第十一纪检监察室原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 刘建营

中央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原副处长 袁卫华

中央纪委第八纪检监察室原处长 原屹峰

中央纪委第九纪检监察室原副主任、原正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 明玉清

中央巡视组原副部级巡视专员 张化为

辽宁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 杨锡怀

吉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 邱大明

黑龙江哈尔滨市委原副书记、纪委原书记 姜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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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一期的《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刊发了《扎实推进教育整顿持续净化纪检监察队伍政治生态》文章,作者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文中披露了一些查办“内鬼”的案件细节,并点名提到了多个纪委“内鬼”: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严肃查处宣传部原副部长 郝宗强

第二监督检查室原副主任 刘燃

第十三审查调查室原一级调研员 崔玉男

河北省纪委原副书记 陈玉祥

中国工商银行原纪委书记 刘立宪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2月1日至3日在河北调研时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特殊政治要求和光荣使命任务,要突出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深化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常态化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防治“灯下黑”

公开数据显示:5年来,全国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干部4.3万人,组织处理721人,处分1.6万人,移送检察机关620人。

打铁还需自身硬

有了制度笼子,还得揪“内鬼”

纪检机关与其他部门一样

纪检干部与其他人员一样

必须时刻受到

制度的强力约束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