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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梅州讯 日前,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印发通知对在2023年度“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中表现突出、服务优质的机构予以通报表扬。我市4家医疗机构榜上有名,分别是兴宁市龙田镇中心卫生院、梅县区丙村镇中心卫生院、梅县区松口镇中心卫生院、五华县龙村镇中心卫生院。

据悉,“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是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加快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有效举措。2023年,全国各地继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基层医疗机构对照新版标准,补短板、强弱项,持续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经过机构自评、县区级审核、省市级复核、国家专家组现场一致性评价和信息系统审核等严格程序,最终确定了全国2427所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其中我市4家医疗机构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