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生效后,小股东退出公司的新规神器
新公司法2024年7月1日生效以后新增了一项制度,我们先来看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
第八十九条“公司的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严重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的,其他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我们来看看这里有几层意思
第一层:股东有权要求公司回购
第二层:回购价格合理
第三层: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就行
所以新公司法生效以后,只要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小股东就可以根据第八十九条起诉要求公司回购。这个条款有几个地方厉害。
第一:没有起诉门槛,只要有手就行。
第二:小股东起诉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第三:小股东可以申请书证提出命令要求公司提供财务凭证进行审计。
大家都知道,一旦公司把财务凭证拿出来,没几个经得起审计的。
有人说,公司不配合怎么办?
很简单
股东起诉的时候只要主张较高的回购价格并申请书证提出命令,公司如果不配合,法院就可以直接判决这个较高的回购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