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点名批评15家保险公司,其中不乏国内中大型保险公司。

来源:险联社

昨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人身保险产品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引发了热议。

最引人注目的就是被点名批评的15家保险公司,其中不乏国内中大型保险公司,包括中英人寿、信泰人寿、平安人寿、平安健康险、德华安顾、信美人寿、中意人寿、瑞华健康、横琴人寿、友邦人寿、爱心人寿、富德生命、国宝人寿、太平人寿、国联人寿。

它们因产品设计不符合“报行合一”基本原则、产品管理不到位、精算假设不审慎等四大问题,被点名通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首先来看看,哪些保险公司产品设计不符合“报行合一”基本原则:

通报中指出,2023年在全行业共同规范产品“报行合一”,明确产品的附加费用率即为可用的总费用率上限,产品定价费用假设与利润测试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假设应保持内在逻辑一致性的要求下,个别公司产品设计违背精算原理,存在明显问题。

如,平安人寿报送的某款两全保险产品,在不同渠道销售时采用不同的利润测试费用假设,存在不严格执行报备产品的风险隐患;中英人寿、信泰人寿报送的经代渠道终身寿险产品,在产品报备时,对费用描述出现严重的概念混乱和总量水平混乱,销售费用本应是总费用的一部分,但产品设计的销售费用率却为预定附加费用率的两倍左右。

再来看看,哪些保险公司产品管理不到位:

通报中指出,部分公司报备的产品在材料报送以及条款表述上违反“负面清单”及历次产品通报中已列明的问题,反映出公司合规经营意识欠缺,产品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如,产品材料报送问题。平安健康险报送的某款变更备案产品,未报送已经审批或备案的保险条款;友邦人寿报送的3款产品,条款约定申请保险金时需提供被保险人生存证明,但未明确指出生存证明的具体形式;信美人寿报送的3款非费改万能型产品,提交不属于此类产品应报送的费改产品信息表......

再来看看,哪些保险公司精算假设不审慎:

通报中指出,部分公司对精算技术的科学应用重视不够,对精算人员履职独立性保障不足,产品精算假设不科学、不合理。

如,爱心人寿、富德生命人寿报送的某养老年金产品,采用明显偏离实际水平的预定死亡发生率,缺乏定价依据;国宝人寿报送的某定期寿险产品,责任准备金评估未采用行业经验生命表数据。

又如,太平人寿报送的某款年金保险产品,平均预定附加费用率超过监管规定上限;瑞华健康报送的某款疾病保险产品,现金价值假设附加费用率超过监管规定上限。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