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1983年3月,当事人苏女士与傅先生登记结婚,婚后二人育有两个女儿。在2021年时,苏女士发现傅先生可能出轨了一个年轻的女人,但傅先生拒不承认。直至2023年,苏女士又发现傅先生与小三的亲密往来,并录下了证据,傅先生这才承认,并写下了“保证书”,保证不再与小三联系。但没过多久,苏女士又发现了傅先生与小三保持联系的证据……
气愤与伤心的情绪一度让苏女士感到崩溃,在家人的介绍下,苏女士找到了煦滨婚姻家事团队,希望能够通过诉讼的方式,与傅先生离婚。
二、办案过程
煦滨婚姻家事团队接到这个案件后,发现苏女士与傅先生的财产较为清晰,二人将大额存款全部存在了银行存单及存折内,于是团队律师便同步就诉讼以及财产保全进行了准备。没想到的是,法官通知傅先生其被起诉离婚之后,傅先生第一反应不是维护与苏女士的感情,而是立即预约了第二天上午的银行取款业务,妄图将上百万的存款进行转移。
团队律师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财产保全的推动工作。正常来说,从申请保全到保全实施之间,一般需要经历几个周的时间,但通过团队律师多渠道、全方位的不懈努力,终于推动保全法官于次日一早奔赴银行对傅先生存单、存折内的290万余元进行了冻结。
傅先生到了银行才得知钱已经被冻结无法取出,他对苏女士的态度竟发生了180°的转变,从原先的“不会分给你一分钱”变成了“你要什么都给你”。团队律师趁热打铁,代表苏女士与傅先生谈判,终促成了“存款的75%归苏女士个人所有”这一调解结果。要知道,即使傅先生存在出轨的情形,但法院判决时,也很难支持如此倾向于苏女士的财产分割比例。
案件结束后,苏女士多次表达对办案人员的感激之情,并感叹:“幸亏找了律师,自己办的话,估计钱已经都没有影啦!”
三、办案亮点
本案成功之处在于团队律师推动查封保全的决策以及效率,因为一旦存款全部被傅先生取走,他一定会将财产全部进行转移,最终即使法院判决傅先生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酌情对苏女士多分财产,也大概率会遇到执行难的问题,苏女士的权益将难以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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