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委、市房管局今天联合印发《关于优化本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规定自1月31日起,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已满5年及以上的非我市户籍居民,可在外环以外区域(崇明区除外)限购1套住房,以更好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促进区域职住平衡、产城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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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鸽

资料:上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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