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区人民法院收到沧州某房产管理公司诉某商城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系企业,为了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承办人秉承“缩短涉企案件办理周期、降低涉企案件诉讼成本”的原则进行处理,经征求双方同意,将案件导入诉前调解程序。该案涉借款本金较大,达125万元,且发生时间距今已超20年,该案件由员额法官带领1名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和1名书记员组织调解团队,对双方展开调解。

经过对案情的详细调查了解,考虑到某商城公司受客观因素影响经营不佳,但有还款意愿,且案件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法官决定采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进行化解,尽量减轻诉讼成本。经向当事人介绍该模式速度快、成本低、有保障等优势,并围绕争议焦点分析利弊、释法析理,经过“背对背”“面对面”的多轮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协议达成后,根据双方申请,法院当日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出具了民事裁定书。

案件成功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对运河法院诉前调解工作表示十分满意,对法官和调解员的专业素养和公正态度表示高度赞扬,当事人表示:“ ‘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真不错!这么快就把纠纷给解决了,还没花钱,真是太方便了!”。

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加速涉企矛盾纠纷快速化解,让企业诉讼省时省钱又省心,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今后,运河法院将持续深化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诉源治理,主动服务经济大局,积极回应市场主体关切,推动涉企案件实质性化解,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暖心贴心的司法服务,努力营造更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运河区人民法院

供稿:杨兰英

审核:杨 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