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吉林总站开山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宣讲,由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刘占峰主持,全体民警职工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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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间,对《条例》进行了纲目性领学,阐述了修订的背景、修订的过程、主要内容,将新增修改内容作为学习重点,以“新旧对照”“学用结合”的方式,对违纪情形、管理周期、责任链条等方面内容作出生动详细的解读,指出了7个方面的特点要加深记忆、10个方面的硬杠杠不可触碰,就深入抓好《条例》学习贯彻提出了要求:一是要加强学习、领会要义,切实做到知纪铭于心。本次修订后的《条例》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全警上下要熟悉和掌握《条例》的具体内容和重要意义,通过对比学、研习学,个人学、集中学的方式,重点学习改增删部分,并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入领会修订的深远考量,理解背后的纪律精神,准确把握精神实质,真正做到学思践悟、知行合一。二是要对照检视、深刻反思,切实做到畏纪印在心。全体民警要对照《条例》常照镜子,自觉规范言行,真正把规矩守纪刻印在心,将纪律规矩落实在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明白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明白不该做的做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分,有什么样的结果,把纪律当作碰不得的红线和带电的高压线,自觉做到敬重纪律、畏惧纪律。三是要严格自律、谨小慎微,切实做到守纪践于行。全体民警要自觉自愿、时时刻刻牢记并遵守《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算好经济帐、政治帐、亲情帐,做一个纪律面前的明白人、清醒人。要自觉接受纪律监督,特别是与人交往、生活作风等方面,始终做到慎独、慎初、慎微。要自觉做到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谨记“错误犯不起、教训交不起”,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切实将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赵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