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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我的脑海里,经常产生一些无用的思绪,喜欢把现在与历史作比较。

前几天,写了《一百年太快:炸裂的1924》,根据1924年大事记,串讲了百年前的往事。

事后,总觉得意犹未尽,因为题材、篇幅、结构的限制,我略去了很多有意义的记载,这些记载无关军阀、无关战争、无关主义,它们与普通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比如,1924年3月10日大事记,有这么一条:

“上海闸北祥经丝厂失火,烧死女工200余人,伤84人。”

《民国大事记》记载

这条记载,简短,客观,藏在众多大人物的大事记里,毫不起眼,几乎没有人会注意到。

然而,我看到这条记载的时候,心里咯噔了一下,觉得很不舒服。

200多条鲜活的人命,200多个家庭的灾难,仅仅20个字就交代了,没有原因,没有处理结果,只有地点、火灾以及冰冷的伤亡数字,何其冷酷!

我承认我感性了——这是大事记,再重大的事,在里面也是一段话。

历史上屠城的事多了,也就几个字的记载,比如曹仁屠宛城,《三国志》就一句:仁屠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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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记载

女工们的事,能够出现在大事记里,足以说明编者的人文关怀。相比无数被湮没在历史中的同类型悲剧,这群可怜的女工,在史书上至少还有方寸之地。

这两天刷新闻,看到火灾及相关,我的思绪愈发不能平静,一种莫名的冲动,强烈地驱动着我,顺着这条简短记载去搜集资料,去搞清楚一百年前的那场火灾,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死者已矣,通过只言片语,去故纸堆里寻故事,还是一百年前的故事,似乎没有什么意义。

民国时期的消防车

的确,人类从历史中学到的唯一教训,就是人类无法从历史中学到任何教训。

同理,人类一直从火灾中总结经验和教训,火灾每年依然吞噬很多人的生命。

所以,这篇文章不求有意义,无所谓警示或教训,单纯讲一个百年前的故事。

02

最开始,我从《上海市志·纺织业卷》中,找到了一条类似的信息,其中有篇《上海纺织工业一百五十年》(1861-2010年大事记),是这样记载的:

“3月10日,位于闸北的祥经丝厂失火,因宿舍门窗被资方钉死,酿成百余女工死亡的空前惨剧。”

《上海纺织工业一百五十年》记载

相比大事记里的记载,这条记载信息更丰富,它指出了关键信息——宿舍门窗被资方钉死,这说明女工死亡的最主要原因,是资本家钉死了宿舍的门窗,导致火灾发生后女工无法逃生,它还说这是“空前惨剧”,表达了对女工之死的同情。

想弄清楚这件事,一条信息远远不够,这更激起了我的好奇心。

我继续检索,花了小半天时间,找到了五篇当时的新闻报道和评论:

《关于上海祥经丝厂女工被焚的社评》(1924年3月12日,《妇女周报》,第28号)

《上海祥经丝织厂焚毙女工百余人大惨剧》(1924年3月15日,《妇女日报》第68号)

《上海织绸厂焚毙女工之责任者》(1924年3月19日,《向导》周报,第57期)

《祥经丝织厂的惨剧》《再论祥经厂的惨剧》(1924年4月《新黎里》报)

这五篇报道和评论,是我搜索能力所能达到的极限了,不能说很全面,但足以说明问题。

综合起来看,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祥经丝厂,位于上海闸北地区,是一家民族企业,按现在的标准看,是一个典型的血汗工厂,资本家的盘剥可以用敲骨吸髓来形容。

工厂有四层,分东西两区域,中间有通道连接,东西两区域各有一个楼梯。

西面:一层是机房,乃起火之处,二层是缫丝处和账房,三层是缫丝处,四层是男工扳经处;东面,一层一部分是机房,一部分是女工宿舍,二层一部分是仓库,一部分是女工宿舍,三层是缫丝处,四层是扳经处。

所有厂房加起来有50多间,建筑主体材料包括楼板都是木头,厂房没有安装太平梯(逃生用的梯子),没有放置消防设施,没有安排巡逻人员。

工厂共有500多名员工,男工(约60人)和本地女工(约30人)都不在厂中居住,只有400多名外地来女工才住厂,睡在东面一层和二层的地板上。

03

女工们多来自盛泽、湖州、南浔、嘉兴等地,以盛泽人最多,她们为经济所迫,离乡背井,做了份辛苦的工作,想用汗血换些金钱,养活自己和家人。

有些女工的家庭比较特殊,甚至把小孩儿或者老母亲带在身边,方便照顾。

据女工及家属讲,工厂去乡间招工时,说工资每天五角(每月15块大洋),把女工骗到上海后,工厂悔约,各种克扣。

按照约定,女工做一两丝,可以得大洋一角,然而工厂在天平上做了手脚,一两丝称出来只有四五钱,工钱也从一角变成了六分。

这样下来,本来一天可以得三角,结果只能挣一角五六分。

一角五六分,不请假、不犯错,一个月满打满算,也挣不到五块大洋,相当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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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纺织女工

工厂不包吃住,虽然吃住在厂里,但伙食、房租都自己出钱。

女工们每天从早上6点工作到晚上10点,除了吃饭上厕所之外,几乎没有休息的时间,平时也不让外出。

做工时有一点瑕疵,罚款2元,出厂房脚上有一两根残丝线,罚款2元,一旦把丝弄乱了,工资全扣,还要戴一个纸做的枷锁示众,毫无人格尊严。

如果不想干,那就走人,反正有的是人要来。从正月初五到二月初六火灾发生,一个月的时间里,工厂已经开除了200多人。

可见,稍微有点出路的人,都忍受不了这种恶心的工厂,留下来的,是真的没有办法的人了。

这也从侧面说明,当时农村产业不发达,大量富余劳动力没有工作机会,一个这么恶心的厂子,都有这么多人去,卷死了。

04

3月9日,晚上10点,女工们下工。

劳累一天后,人非常疲惫,又没有手机刷视频,简单洗漱后,女工们很快入睡,睡得很沉。

10点40分左右,工厂西面一层机房突然起火,厂房是木质结构,产品和原料都是生丝、丝绸等易燃物品,火势迅速蔓延。

这时,幸好有一个女工头还没睡,叫醒了其他人,否则这些女工全部都得在睡梦中被大火吞噬——人在睡梦中吸入过多浓烟,会窒息而亡,或者被呛个半死,那时候再逃命已经迟了。

这个女工头当时在厨房洗衣服,看见西面厂房火光焰焰,烟雾弥漫,连忙叫醒女工们,女工们慌乱起床后,大火已经烧到东面的厂房。

住在一层的女工还好,打开门后可以迅速逃生,不过,她们遇到了一根筋的监工和门卫,监工说没有得到上面的命令,不准开门,门卫慌称钥匙丢了。

此时,一个叫阿四的工人,二话不说,操起一把斧头就把门劈开了,所有人顺利逃了出去。

住二楼的工人们就危险了——只有一个楼梯,人多梯窄,门口又很小,正常排队跑出去都不一定来得及。

生死关头,很多女工仍还不舍不得铺盖、饭篮,有的拼命往外挤,有的还在收拾东西,有的还要抱孩子,有的则要背扶老人。

现场一片混乱,发生了踩踏、拥堵,仅有的逃生楼梯,被堵得水泄不通。

二楼本来有三个窗户,工厂为了防盗,把所有窗户都安上了铁栅栏,跳不出去。

晚上11点多,闸北三段救火会赶来现场,五区二分署的警察也全体到场,这时火势已经到达顶点了。

民国时期的救火队员

救火人员迅速升起梯子,爬上去用斧头砍断了窗户外面的铁栅栏,然而很多女工已经窒息晕倒了,没法跳窗。

四五个救火队员冒着浓烟,从窗户跳进二楼,将晕倒或者死亡的女工们,提起来往窗外抛出。有个女工下身着火,救火队员将她提起准备抛出时,身体断成了两截——下半截烧断了。

火势太大,救火队员也无能为力了,只能撤出。

闸北官办自来水厂,腐败低效,自来水经常停水,或者流量很小,远远不能满足灭火需要。

没有强有力的水,救火队和警察也无计可施。直到沈家湾派来3辆消防车,从工厂后面大德里及厚德里等处通进灌水,大火才渐渐熄灭,此时已经凌晨1点半了。

救火队灭火(非现场图)

所幸工厂外墙比较厚,且与左邻右舍有一段距离,才没有波及周围。

至于火灾的具体原因,一直没有搞清楚,通过火势蔓延的速度,有人推测是机房电路走火。

05

很遗憾,我始终没有查到具体遇难人数,新闻报道和评论,都只给出了一个模糊的数字:焚毙百余人。

《新黎里》报说:“那焚毙和受伤的女工,十之九,都是我们吴江县属盛泽、梅堰、平望、震泽各区人。”遇难者中,有一些还是吃奶的孩子和怀孕的妇女。

事后,闸北慈善团派人去收拾尸体,发现瓦砾堆中,触目惊心:尸体大半模糊焦烂,身无完肤,断肢屈臂,或头足缩作一团,或弯曲如弓型,总之皆痛极之证。

女工们都是打工妹,在上海没有亲戚,衣服、铺盖、行李都被烧毁了,吃住都是问题。

救火会和慈善团商量着手安置受难女工,并发起募集活动,购买了面包和大饼,同时协调工厂方面寻找安置地点,在宣乐里辟出了五间空屋子,供女工们居住。

有几个小女孩的母亲在火灾中遇难,成了孤儿,慈善团收留了她们。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消防队

安置完毕后,工厂开始善后:外地女工,大口每人发15元,小口5元,作为路费,让她们回老家;本地工人,每人3元。

人命不值钱的年代,赔偿自然少得可怜。经过讨价还价,赔偿方案如下:

死者每人150元,重伤每人200元,轻伤每人50元,活着的每人20元,之前发过路费的,从这里面扣除。

算下来,祥经丝厂一共只需要支付10952元,而之前它向协隆保险行买了11万元火险。

换言之,祥经丝厂只需要从保险赔偿里拿出零头来,就可以打发所有活着和死去的工人了。

更恶心的是,祥经丝厂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坚持“只求抚恤,不问诉讼”——给女工的赔偿不叫赔偿,叫抚恤。

最可笑的是厂房代表梁宣献的言论,他说:“祥经厂经营丝绸,平时对外向英日等国直接交易,际此国人群望振兴实业,苦乘此次火案令伊付给逾额之抚恤,将使资本家不敢再在华界开设大工厂。”

用大白话翻译一下:我们祥经丝厂是直接和外国人做生意的,非常牛逼,现在全国都说振兴实业,如果趁火灾要我们厂赔太多的钱,会吓退想要在中国地界投资建厂的资本家。

言外之意,资本家赔钱太多,会吓退招商引资,会影响振兴实业。

的!若烧死的是你老娘,看你还能不能说出这种没有人性的话。

去你大爷

借用《新黎里》报文章的话:什么振兴实业?什么大工厂?我看只是一部杀人机器,比老虎还凶的,在那里磨牙吮齿的吃人罢了。

06

可能是资料不齐全,也可能压根没有——反正我在新闻报道和评论中,没有见到任何官方的声音——救火会、慈善团这些组织,是当地绅商们自发组建的民间组织。

事情发生后,受害者家属代表向检察厅提起了诉讼,女权运动会上书淞沪护军使何丰林,提出了五条要求:对工厂主以过失杀人罪论处;对监工及门卫以杀人罪处;对工厂主和管理人员以非法拘禁罪论处;之前违约少发的工资,工厂全部补齐;工人家属从优赔偿损失。

与此同时,各马路商联会召开会议,决议向护军使发起请愿,请求扣留工厂的11万元保险费,全部赔偿遇难女工家属。

不过,这些起诉、上书、请愿,都石沉大海了。

无怪乎有人感慨:法律本来是只晓得保护资本家的,官僚和军阀,更靠不住,什么起诉和上书请愿,都不过是一时的顽意儿罢了,谁认真去追求他的结果来?

社会舆情汹汹,护军使稳如老狗。北洋军阀的统治,实在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