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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老干部举报县委书记被刑事,终于爆发成为舆论焦点,当地官方无法承受,赶紧放人并撤回起诉。

这么重大的法律事件,我从始至终都没有发表评论,很多读者来信息表示疑惑,其实原因无非就是两条,一是退休老干部是道德模范;二是县委书记可以调动警察跨省抓人。

退休老干部是正科级,也是当地评选出来的道德模范,至于能够入选的原因,我也是看了当年的报道,对于贫困地区的这些优秀人物,我向来是敬而远之的。

举报是公民的权利,往往需要审视举报人的身份和动机,否则很容易成为丑恶的帮凶。

苏北县城也曾经发生过老干部举报县委书记的事情,那些老干部的动机,不过是想谋取更多的退休利益罢了,哪里有什么公心,县委书记稍微作出点让步,双方又可以愉快的玩耍了。

县委书记跨省抓人的事情就太多了,书记是土皇帝,全城的警察哪有不听话的,随便下个指示,抓人比抓小鸡容易的多。

跨省抓人的事情一直都存在,安徽的县委书记熊德超和甘肃的县委书记火荣贵都是因为安排跨省出事的,这只是暴露出来的部分,没有暴露出来的还有很多。

我们重新回到案件中来。

1、举报是反腐的起点。

退休老干部举报县委书记,内容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大肆敛财;二是人事任用和工程招标上徇私舞弊。

举报人没有调查权,不可能提供具体的事实证据,只是提供证据线索,至于有没有犯罪事实,需要相关部门去调查。

举报是反腐的起点,纪检单位应当调查清楚,作出回复,如果事实存在,追究被举报人的责任,即使举报失实,依照刑法规定,也不够成犯罪。

对举报人倒打一耙,杀一儆百,实质上就是假反腐,把控反腐的权利,不让人民群众参与。

2、动用公权力干预自诉案件。

侮辱诽谤案件是自诉案件,当然也存在特殊情况,例如对于公然侮辱革命烈士,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公权力可以主动介入,用我们乡下人的土话,家里人死绝了,咱得站出来帮说句公道话。

老干部即使对县委书记构成侮辱诽谤,依照法律程序,应当由县委书记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为什么侮辱诽谤案件属于自诉案件呢,就是因为这是私人恩怨,不能让公权力过多干涉,防止公权私用,打击报复。

整个事件过程中,如果说县委书记没有动用权力,把刀架在脖子上我都不会相信。

3、法律沦为权力的帮凶。

对老干部的刑事手段进展的非常快速,从拘留到逮捕,再到移交起诉,整个过程一个月就完成了,如果不是发生反转,当事人现在可能已经在监狱服刑了。

警察失去原则和底线就是权力的走狗。憨豆生活的年代是权力社会,警察效忠于权力,毫无服务公众的意识,在憨豆所有的电影中,警察都是作为丑角出现的。

认为存在犯罪事实,批准逮捕的是检察院,认为不存在犯罪事实,撤回起诉的也是检察院,检察院就是一个笑话。

权力害怕监督。整个过程就是一场闹剧,最终还是屈服于舆论,那么这起事件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大家都已经不再关心了。

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老干部脸上焕发得意的色彩,县委书记的心情忐忑不安起来。

法律追求的是公平正义,这是法律基本理论,实践中却不是这样的,法律往往会成为掩盖丑陋的手段。

聂树斌被判死刑时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呼格被执行枪决时也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一个人的冤屈死亡成就另外一个人的丰碑伟绩。

法律认定一个人有罪,他不一定有罪,法律认定一个人无罪,他可能就是凶手。

至于投诉举报的事情,年轻的我们也是经历过的,最终自己成为受害者。

厕所旁边有个象棋摊,不时有苍蝇飞舞,大家都咒骂起来,这根本不是苍蝇的问题,眼皮子底下这么大的粪坑,终究还是做到视而不见。

我对这些全然没有兴趣,旁边两条狗亮出獠牙,撕咬起来,没过多久,相互翘起屁股,作出苟且事情来了。

臧启玉律师:法学学士,实力派业务型律师,教师、建造师、物业师。执业于上海,办理全国各地案件,擅长分析案情,精于风险预判和证据分析,有偿法律咨询微信40800018,案件委托电话1312233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