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司法实践基地是人民法院通过生态司法守护绿水青山的重要阵地,在提升环境司法的影响力、提升公众环境保护意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为了充分发挥司法的指引、评价、规范、教育功能,全面落实修复生态环境目标,各地纷纷开展生态环境司法实践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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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生态环境司法实践基地的建设实际来看,目前仍存在一些短板,比如部分基地建设投入较低、资金设备有限、相关行政机关和职能部门参与度不高、宣传力度不够等,以至于公众对其的知晓度差,参观体验感和学习趣味性不足,难以真正发挥生态环境司法实践基地的警示教育作用。”1月24日,省人大代表、四川明炬(雅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罗颖在采访中表示,今年她将提出加大生态环境司法实践基地建设投入的建议。

罗颖建议,要加大对生态环境司法实践基地的资金、技术设备、人员等方面的支持和投入。“例如在资金方面,可以在建设基地时吸纳社会资金,以弥补单一财政资金有限的限制。在技术设备方面,可以增加警示教育传播方式的多元化途径,如积极探索运用VR、AR等技术,将生态司法展现在三维虚拟场景中,打造体验更为丰富的生态环境司法实践基地。在人员方面,可以加强行政机关、职能部门、高校等与法院的合作共建,吸纳优秀人才,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建设合力。”罗颖说。

如何让生态环境司法实践基地更有公众知晓度?罗颖建议要加强宣传策划、部门共建和媒体合作。例如,生态环境司法实践基地可与生态环境、林业等有关部门合作创作生态故事、微电影等文化产品,扩大基地受众范围。推进与报纸杂志、广播电台、主流网站等媒体平台的合作交流,形成多形式、高质量、多领域、广覆盖的生态保护宣传攻势。

“加大对生态环境司法实践基地的建设投入,能为深入推进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硬件支撑,促进提升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水平。”罗颖说。

来源:四川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