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黔淼辞去郑州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4年1月24日郑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李黔淼请求辞去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郑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李黔淼辞去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郑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郑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