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上一个关于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的讨论很受关注。有人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从企业调入机关,或者是自己考入公务员系统后,从前在企业的缴费年限,不能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其实,要想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明白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实际上是职工或者是个体参保人员,按照规定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之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连续工龄、或连续工作年限。

而对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而言,视同缴费年限则是因为2014年10月养老金开始并轨,并轨之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待遇,也按照职工养老保险计算。为了补偿、也为了公平,在2014年并轨之前、在机关工作的年限,则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而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这部分老人,在退休的时候,会按照国家相关的规定,计算过渡性养老金,增加到总体的养老金待遇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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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也正是因为这个视同缴费年限,让一些“半路出家”,也就是从国有企业,或者是自己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这部分人有疑惑。为何自己在进入机关事业单位之前,在企业缴纳的社保年限,不能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呢?

事实上,关于这个问题,国家是有规定的。具体规定为:2014年9月30日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其中已缴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

也就是说,在2014年9月30日之前,在企业缴纳的那部分养老保险,都按照实际缴费年限来进行。如果2014年9月30日改革之前,已经在机关事业单位任职,那么则按照工龄来计算视同缴费年限。

而大家之所以,对是否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比较在意,还是因为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在计算养老金时会有差距。

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这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养老金待遇计算的时候,会有过渡性养老金。而过渡性养老金的年限,是将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相加之后得到的年限,然后再根据这个年限进行计算。

而如果没有视同缴费年限,或者视同缴费年限比较少的,可能就没有过渡性养老金,或者过渡性养老金比较少。在计算养老金待遇的时候,只有基础养老金和职业年金;实际缴费年限只能计算为工龄,没办法参与视同缴费年限计算。这对于这部分老人而言,养老金待遇确实会有所影响。

不过,具体问题还是要具体分析。因为不同的人情况不一样,比如,如果在养老金并轨之前是企业的领导人员。那么在计算养老金时,有无视同缴费年限,可能养老金待遇差别并不大。因为这部分人缴费指数往往很高,实际缴费指数加上个人养老金储存余额,和过渡性养老金可能会不相上下,甚至还会更高。

当然,对于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部分参保人还是颇有微词的。因为过渡性养老金是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相加,而在基础养老金计算的时候,缴费年限是包括视同缴费年限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就相当于,视同缴费年限被计算了两次。养老金待遇,自然要比其他人更好。

但今年已经是过渡期的最后一年,视同缴费年限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未来大家都是一视同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