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入,庭院经济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大槐树镇沟东村探索新型庭院经济发展方向,采取“村集体+公司+农户”方式,先让一部分人受益,再带动大家共同富裕,提高经济效益。

支部牵线搭桥,锚定发展目标.沟东村是山西省洪洞县大槐树镇的一个下辖村,位于洪洞县城北15里。全村共有农户536户,1559人。村占地约1600余亩,其中耕地面积936.04亩,主要种植有小麦、玉米、中药材、红薯等。村民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于农业生产、个体经营和外出务工。沟东村村民素来有加工麻花的传统,目前沟东村内有加工麻花的家庭作坊50余家,但设备老旧,生产工艺落后,卫生安全不达标,生产效率低。

为解决问题以及更好地带动村民增收,本村支部书记张亮亮带领村委成员多次入户走访调研,广泛征集村民意见和建议。经村委成员研究讨论,最终确立由沟东村村民委员会牵头,联合"山西省洪洞县沟东村芸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依托区域富硒土壤种植的富硒小麦粉,整合资源、因地制宜,探索"庭院经济"发展新模式。打造沟东村麻花品牌,在方寸之地做足产业文章,一个个小庭院成为乡村振兴新亮点,利用村民家里闲置空间开展富硒麻花加工,促进"庭院经济"高质量发展。公司由村委会牵头,计划利用村民家中闲置空间,安装和面机、电炸锅、抽风机等设施设备,利用区域富硒土壤种植的小麦磨成的面粉,开展富硒麻花加工,促进“庭院经济”高质量发展。利用沟东村村民家中闲置空间发展高质量庭院经济。探索实行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收购销售、分户加工经营的发展模式,由沟东村村民委员会牵头,联合龙头企业引导村民进行麻花食品加工。村委会及龙头企业提供主要加工设备,村民根据统一标准配套附属设施设备。通过统一组织村民整理加工区域,统一提供加工技术等,统一回购,统一出售,采取“村集体+公司+农户”方式,先让一部分人受益,再带动大家一起发展。同时公司对农户麻花加工进行培训,聘请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指导,进一步促进庭院经济发展壮大,为安全化、品牌化、标准化的庭院食品加工模式提供借鉴。

明确规划方案,统一加工技术.利用村民家中闲置空间进行生产加工。由沟东村村民委员会牵头,联合龙头企业引导村民进行麻花食品加工,通过统一组织整理加工区域,统一提供加工技术等,统一回购,统一出售,采取"村集体+公司+农户"方式,对农户麻花加工进行培训,聘请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指导,进一步促进庭院经济发展壮大。

购置安装和面机、电炸锅、抽风机、面团分割机、集装箱车等设备。为每户村民家中提供1台和面机、1台电炸锅及1台抽风机,各设备占地面积小,房屋内或院落中数平米空间即可够用,适应性强。

经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将麻花生产全过程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同时要保证在麻花生产加工全过程的食品安全性,所生产的麻花安全指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等相关要求。

按照“村委会引导、龙头企业保驾、农民主体、安全优先、品牌引领”的工作原则,通过发展高质量庭院经济,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难题,激活农民自我发展内生动力。通过庭院经济发展规划的推动,农民们充分挖掘庭院的潜力,根据龙头企业预测市场需求,进行定制化的生产和销售,避免生产的盲目性,保证产品的销路。通过统一规划、统一生产、统一销售的方式,依托富硒农产品,增强“大槐树沟东”品牌优势,不仅降低了市场风险和生产成本,还提高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收益,使庭院经济形成了规模效应,这将成为沟东村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

企业高效运行,带动经济发展本次“庭院经济”实行现代企业管理机制,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下设办公室、财务室、技术室等职能部门,同时下设三个专门化管理事业部,分别是生产管理部、农户管理部、市场营销部。职能管理部门受经理直接领导,协助经理对项目实行职能管理。三个事业部根据各自业务情况开展各自的工作,业务相对独立。

结合农户发展意愿,因户施策;设立庭院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庭院经济的创新和推广;对于庭院经济补助资金可以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进行帮扶;组织高级厨师等人员对庭院经济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和技能水平;实施奖励方式,对年度庭院经济增收明显的农户进行奖励。

公司内部员工均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法对员工进行安全保护,依法确保员工的利益和公司的利益不受侵害。在项目实施中要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同时为保障庭院经济高效、有序开展,沟东村委成立"庭院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并进行明确分工,确保此项工作宣传到位、核实到位、催促到位、效劳到位。根据此次项目庭院投资规模,预期发展26户农户进行庭院食品加工,增加了就业岗位,根据农户庭院闲置地位置及大小,结合农户发展意愿,因户施策。通过对沟东村现有麻花小作坊实地调研,每日可加工65斤富硒麻花,每年工作天数为300天。村民加工富硒麻花后,由龙头企业每日上门统一回购,回购价格为7元/斤。经过分析,除去水、电、面粉、食用油、食品添加剂等成本后,本村每户村民每日至少可收入250元,每户每年至少可增收7.5万元。经过估算,项目实施后预期至少可带动26户村民增收总计195万元/年。本次“庭院经济”提高了经济效益,拓展了增收来源,做到了让农户房子“活”起来、庭院“美”起来、农民“富”起来。

随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入,庭院经济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庭院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农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