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一名26岁帅哥不想再努力工作,与比自己大7岁的女房东发生了3次性关系!因此,小伙子被诊断出患有性病,于是将房东太太告上法庭,要求赔偿3万元!房东:你占便宜,表现也好,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是我传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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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从2022年开始,于太太有一间空房间出租,2022年10月13日,小王看到了她的租房信息,来看房了!

结果,于夫人见小王长得帅,想跟他讲故事。她主动降低房租,让小王住在隔壁。小王搬进来后,余太太像亲姐妹一样跟他说话。结果我们说话的时候,她就主动表白了!但小王一开始还假惺惺地坚持,毕竟房东比他大7岁!但于太太有意无意地说,只要小王让她满意,房租就无所谓了……毕竟小王还年轻,收入也不高。何况,于夫人年纪比他大,有少妇的韵味。结果小王就受不了了。受诱惑,他入伍后的第二天就和于女士发生了关系……小王说,于女士没有让他采取安全措施来安慰……而且小王年轻力壮,这让于女士感到很不安。宇让我非常满意。两人分别于10月15日和10月17日又发生了两次性行为!随后,当小王想从于女士床边的抽屉里取避孕套时,看到了治疗性病的药物。他害怕了,就问于女士是否患有性病。于夫人承认自己有病,小王听了就烦了!他立即前往医院检查,结果令他大吃一惊,确定他的人乳头瘤病毒(HPV)呈阳性!小王非常生气,认为是于女士感染了自己,于是小王将于女士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医疗费、情感安慰等费用3万元。法庭上,小王出示了证据,包括他的审讯报告以及于女士抽屉里的性病治疗药物的照片!同时,小王称,是于女士主动引诱他,明知他患有性病,也不让他戴安全套。真是太不负责任了!但余夫人却声称小王看到她一个人住,主动向她提出发生性关系!小王就是不想穿!更何况,她以前没有得过性病,只是在做一些妇科检查,准备怀孕,就被告知患有妇科炎症,在医生的建议下,她服用了治疗妇科炎症的药物!另外,于女士还拿出了自己的检测结果,结果显示她的HPV指标全部呈阴性,因此她认为小王的HPV阳性与她无关!那么法院将如何判决呢?法院认为双方均已达到法定年龄,拥有充分的发生性行为的权利和自由!小王是男性,实力比于夫人还要强。如果遇到威胁或者胁迫,他可以立即停止自己的行为!而且,小王称,他与于女士发生性关系是自愿的,并同意不戴安全套。您应该预测不带安全套的性行为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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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法院认为两人的性行为不存在威胁或胁迫,是两人自愿的行为,因此不存在违法行为!

因此,法院驳回小王的上诉,并让小王自己承担责任!

其实,法院之所以这样判决,是因为按照谁找证据的原则,小王需要证明是于女士感染了性病,但于女士本人是阴性的,所以小王确实证据不足,须承担证据不利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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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对于这个你有什么想法?你认为房东应该得到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