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记者 吴青朋 通讯员 黄泽中)1月18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2023年我市未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药品安全公众满意度为91.8%,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位居全省第四。

据介绍,2023年,我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紧紧围绕“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能力建设、深入专项整治”,全力防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风险,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着力提升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牢牢守住药品安全底线,有效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市积极支持全省药品安全工作,与省药监局联合举办全省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论坛和全省“3·15”假劣药品无害化集中销毁活动。

同时,我市不断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两品一械”违法犯罪,全年移送药品安全涉刑案件38起,查处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件,严惩重处药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案件查办数量质量实现双提升,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全年新增药品批准文号、医疗器械注册证号等20余个。我市有力保障了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获得了群众高度认可。

今年,我市将按照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扎实推进药品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持续排查消除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药品安全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