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记者获悉

孝感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发文

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利用寒假有利时机对食堂硬件设施条件进行改造升级,达到保障加工制作食品安全的条件,保障师生在校饮食安全。

各学校须对照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湖北省餐饮服务鼠害防制指南》

相关要求

全面自查学校食堂更衣室、库房、粗加工间、烹饪间、清洗消毒间、备餐间、面点间、专间、用餐区、厕所等区域,对布局流程、地面和墙壁、天花板、水池、层架、配餐台、砧板刀具、容器、门窗、窗纱门帘、“三防”设施、冷藏冷冻设施、清洗消毒保洁设施、食品留样设施、垃圾处置设施等达不到食品加工制作要求的进行登记,纳入寒假改造升级计划。

各学校禁止在食品处理区使用溴敌隆、毒鼠强等化学灭“四害”制剂。应配齐配足门帘、风幕机、灭蝇灯、粘鼠板、捕鼠笼、机械式捕鼠器等物理“四害”防制设施设备,在2024年春季开学前配备安装到位。并快速推进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AI”建设,并与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智慧监管平台进行对接。在食品库房、粗加工间、烹饪间、备餐间、餐饮具清洗消毒间、专间等重点区域实现视频监控,增加AI监控,实现自动抓拍、自动预警、自动跟踪、自动反馈等智慧化管理效能。

寒假时间

各学校必须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硬件设施建设、从业人员培训提升等

全面整改到位

在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排查整治中,如发现学校食堂鼠害防制不力、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的,将予以亮黄牌或者红牌督办,约谈学校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对学校和食堂承包经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按照相关条例规定,依法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来源: 孝感日报 全媒体记者董晓芳 特约记者宋桂舟 通讯员祁娇

制作:周洋

出品:孝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