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记者 黄晓庆

早教机构预存课时费可享受折扣优惠,健身房购买年卡可加赠3个月锻炼时间,装修公司预付装修款可免费赠送家具……生活中,常可以见到这样的预付式促销活动。本来是一举两得的事,但某些经营者不善经营或不讲诚信,收取预付款后关门跑路。如何避免类似的事情发生?

1月15日,在内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间隙,内江市人大代表、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可为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详细阐述了他提交的《关于推进预付式消费跨部门综合监管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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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大代表、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可为

现状

预付式消费维权事件频发

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了多起预付式消费维权事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李可为毫不避讳地说,就东兴区而言,2023年也发生了多起预付式消费维权事件,涉及健身中心、早教机构、装修公司等经营单位。

回顾这些事件,李可为分析道,通常情况都是经营者受到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在入不敷出、资金流告急的情况下携款跑路。例如某早教机构,在疫情的冲击下,学生减少,难以支付房租、水电、教师工资等日常开支,被迫“关门停业”。也有的不良经营者,跑路前一天还在收款。

发生这类维权纠纷后,由于行政监管的法律支撑不足,部门监管未形成合力,解决起来非常棘手。以培训机构的监管来说,0到3岁的幼教属于卫健局,6岁以上属于教育局,艺术培训还涉及文旅局,前期商家未按照规定到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和备案,后期出现问题后,部门之间容易出现推诿的情况。

建议

引入第三方监管账户

针对上述情况,李可为在内江市两会期间,提出了《关于推进预付式消费跨部门综合监管的建议》。

具体来说,首先要从法律层面加以规范。目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通知》,明确了相关行业部门之间的职责。李可为建议内江市加快出台《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合作机制》及《预付卡管理办法》,完善预付式消费监督机制。

其次,他建议对预付式消费模式的商家实行许可制管理,对发卡主体设立法定门槛,并建立保证金制度,完善信用监管机制,为预付制商家戴上“紧箍咒”。加强日常监管,商家在办理备案登记时,行政审批部门就应将其推送给行业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再会同当地街道、社区形成联合监管机制。

发生预付款维权纠纷大多情况都是预付款不知所终,李可为认为预付款所有权属于消费者,不属于商家的企业资金,他建议引入第三方监管账户对预付式资金加强监管。例如,商家、银行和消费者共同签订一个合约,消费者将预付款打入银行的专门账户后,每确认消费一次,银行便将账户中的一次消费金额转给商家。通过多种方式的制约,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