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刘秀娟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岳宇艳) 近日,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突破传统审判思路,发现和探索无形资产的变现价值和变现途径,以资质分离的方式,成功审结我市某建筑企业破产案件。既解决了职工安置问题,又为债权人谋取了更多利益,更使企业资源重回市场领域。该案体现了法院在探索破产审判改革方面的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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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某建筑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本院申请破产清算。甘井子区法院经审查发现,自2017年3月开始,该建筑公司资金周转出现困难,主要依靠举债进行外延式发展。另加公司发展过快,而已竣工项目施工费因房地产市场影响无法及时回款,大部分债务已经到期,许多债务已进入人民法院执行阶段,财产被查封,公司不得不停止生产经营。要恢复生产、扭亏为盈基本无任何希望,具备破产清算条件。因此,法院裁定受理该建筑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摇号选定某律师事务所作为该公司的破产管理人,对资产、负债、职工权益等进行了全面清理,并积极寻求投资人,多举措推进企业资产变现。

经清产核资,该公司主要资产为尚未完成处置的对外应收账款,并且基本为多年未执行回的欠款,除此之外暂无其他资产。申报债权总额约2611万元,含部分职工债权。经审计,该公司所有者权益负1912万余元。该公司的债权人多为实际施工人或外来务工人员。甘井子区法院和管理人经多方查找追讨,均未发现该公司有可变现的财产。本案五次对公司应收账款进行拍卖,反复降价皆以流拍而终。

法官和管理人深入研究政策法规,决定以资质分离的方式引进投资,实现无形资产变现。法院反复研究可行性报告、制定周密的处置方案,发布公告、洽谈意向投资人。2023年7月,经过网络拍卖,外省某公司竞拍成功,并在法院审判、执行部门共同努力下,促进了投资协议的顺利履行。全部投资款820万元当月到位,并纳入本案破产财产。2023年12月21日,公司完成了破产财产的分配。公司债权人可分配的债权,由预计的不足1%,到实际分配的职工债权100%清偿,普通债权可得近30%清偿比例。2023年12月28日,甘井子区法院正式下发裁定,终结该建筑公司的破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