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问贵局,以前所购买的电动车上有小型红牌,是否可以认为与后续出现的大尺寸红牌一致并可以合法上路?2、继临时牌照取消后,请问交管部门是否有车型/功率/尺寸/时速等对应何种类型车牌(蓝牌,红牌,黄牌)的一览表,以便群众根据政策购买车辆?

3、是否可查阅新二轮电动车的登记、上牌以及保险购买等具体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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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回复: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问政赣州”网络平台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支队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 一、无论是悬挂“小红牌”还是“大红牌”的电动自行车,均属于非机动车,依法可以上路行驶。

二、1、电动摩托车(黄底黑字),车速〉50km/h,电机额定功率总和〉4kW。 2、电动轻便摩托车(蓝底白字),车速〉25km/h,≤50km/h,电机额定功率总和≤4kW。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轻便摩托车均属于机动车,需每年购买强制险,需要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方可驾驶。3、电动自行车(白底红字),车速≤25km/h,整车质量≤55kg,蓄电池标称电压≤48V,电动机额定连续实处功率应当≤400W,不需要参加年审,无需机动车驾驶证,上牌免费,购买保险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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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根据《赣州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规定》,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住所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材料: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合法来历证明、出厂合格证明。

感谢您对我市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若仍有疑问,请致电0797-8100163咨询。

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4年1月12日

来源:问政赣州